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 记者昨天从台州市经信委了解到,台州今年共有12家企业试点电力直接交易,交易总量达2.75亿千瓦时,预计节省电费1250多万元。
据了解,2015年,台州将海正集团和巨科铝业两家企业列入试点单位,参加浙江省首批试点110千伏用户,按照国家批复的输配电价0.098元/千瓦时执行。
“相关部门根据海正2014年总用电量的50%,作为限额,企业在此基础上与供电单位签署协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部经理徐珍萍说,去年一年,海正集团共节省了300多万元用电开支,大大降低了生存成本。
2015年12月29日,在全省经信工作会议上,海正作为台州大用户直购电唯一代表,与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网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签署了大用户直购电三方供求责任书。
这标志着海正作为我省直购电老用户进入全省直接电力交易扩大试点企业。据悉,台州今年共有12家企业被列为试点单位。
对于电力供求双方直接交易试点这项工作,市经信委能源与资源处处长黄林育认为,这在我省是一次史无前例的改革。
据介绍,参加试点的企业有两大优惠——不停电和价格优惠。今年参加扩大试点的12家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总量达2.75亿千瓦时,预计可节约1250多万元电费。其中,海正集团和巨科铝业列入110千伏用户,电力直接交易量为1.4亿千瓦时,共可节约电费850万元;另外10家企业则为3.5千伏用户,电力直接交易量为1.3亿千瓦时,可节省400多万元电费。
“试点旨在公平开放电网,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多边电力交易市场,这就意味着将由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黄林育说,而政府则负责搭建市场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
“今后,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参与议价。”黄林育说,交易由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提供信息平台,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通过信息平台申报电量和电价,寻找交易对象,达成交易合同。而直接交易的价格,则完全由双方自主协商决定,不受第三方干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