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一个是工程顾问,一个是设备安装公司员工,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结伙盗取了一家制药厂的生产操作记录。2月25日,仙居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梅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赵某49岁,吉林省长春人,在临海一家设备安装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算是公司里的老员工了。2014年8月,他被公司派遣到仙居某制药厂负责该厂的设备安装和维修。
2015年1月13日,赵某突然接到公司老总的电话,说有一名公司客户到药厂参观设备工程的质量情况。赵某二话不说,带着这名客户梅某在药厂里转了一圈。
参观完毕后,梅某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悄悄地将赵某拉到一旁,说:“你帮我拿几份陈旧的生产操作记录来,事成之后少不了好处。”赵某在工作过程中有机会接触到相关操作记录,拿到手并不是难事,当即答应了梅某。
之后的一个星期内,赵某先后偷取了药厂4个车间内的十多份生产操作文件,全部存放在自己在仙居的暂住处。可是,还没等他将文件交给梅某,就被逮了个正着。
药厂车间连续丢失生产操作记录,引起了员工的重视。这些丢失的文件上写有新研发的工艺流程,一旦被同行偷到将使药厂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药厂负责人当即报了警,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了“内鬼”赵某。
赵某和梅某很快归案。梅某交代,自己正为一些公司担任工程顾问,本想到仙居这家药厂了解一下设备安装公司的设备质量情况。“参观时,我无意中看到药厂的一些装置存在缺陷需要淘汰,就产生了拿他们的生产操作资料作为参考研发装置的想法。”梅某说。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在梅某的教唆下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赃物已被追回,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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