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为了拿到更高的保险理赔款,她偷偷伪造司法鉴定书,将当事人的伤残等级从九级改到了八级。近日,鄞州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案件。
2014年11月一个晚上,家住鄞州的小张在回家路上骑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头部及肩膀等处受伤。
在住院期间,小张经人介绍认识了据说专门帮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女子林某,林某看了病历资料后说:“你的情况去做鉴定的话基本属于伤残九级,八级做不做得出来不一定,但可以争取一下。如果这个案子交给我来做,如果鉴定出九级我不收费,如果是八级我拿八级和九级之间差价的一半,大概4万多元。”
小张听后觉得可行,如果鉴定结果是九级不用花钱,万一到八级能多拿4万多元,于是两人签订委托协议。几个月后,小张按照林某的要求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了鉴定,林某告诉小张鉴定出来的结果是八级,但和肇事方赔偿方案没谈拢,还要到法院起诉。
2015年8月,鄞州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经审查,法官发现鉴定书系伪造,林某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供述了关于鉴定书造假一事。
原来司法鉴定所对小张进行鉴定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认定小张构成九级伤残。林某拿到鉴定报告后得知鉴定结论为九级,为了拿到跑腿辛苦费,就伪造了一份鉴定书,将鉴定结果从九级改成八级,并找人刻了假印章,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发现了。
今年2月,公诉机关指控林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向鄞州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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