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 实习生/梁婧娴 首席编辑/赵洁)来自温州的郑建梅把一本象征着荣誉的红色证书捧在手里,她说这是嫂子胡小丽见义勇为精神的见证。两年前的国庆节,不会游泳的胡小丽毅然跳进瓯江,用双臂奋力托举起8岁的落水男童,自己却被江水卷走……
3月21日,在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会上,14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分别被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包括胡小丽在内有8名先进代表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温州女教师舍身托举落水男童
安徽打工仔一根撬棍勇擒持刀歹徒
胡小丽生前是温州瑞安风荷幼儿园的教师。2014年10月1日,受妹妹的邀请,她和13岁的女儿冰冰到位于瓯江上的七都岛露营烧烤。上午9时许,一名8岁男孩玩耍时不慎掉进江中,胡小丽第一个跳江救人。
郑建梅说,嫂子当了十几年幼师,也许受职业影响,不会游泳的她竟义无反顾下水救孩子。“我嫂子应该没想到江水这么深这么急,她在水里拼命把小孩抱起来往岸上举,让岸边的人拉起来,自己却被水流的反作用力冲走了。”
时过境迁,郑建梅已能平静地叙述这段往事,但眼中仍隐含泪光。2012年,郑建梅的哥哥因患白血病去世,胡小丽的牺牲让这个尚未从变故中复原的家庭再遭重创。
不过,郑建梅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最让她欣慰的当属15岁的侄女冰冰。“她一开始不能接受妈妈(牺牲)的事,觉得妈妈为了别人抛下了她,但现在她释怀了,对妈妈的行为也能理解。”郑建梅告诉记者,冰冰如今把对父母的思念化为学习的动力,十分刻苦,她的梦想是将来有机会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与胡小丽一样,安徽的王运涛也是见义勇为的“草根英雄”之一。
17岁那年,王运涛从老家来到诸暨打工,老实、憨厚是身边人对他的固有印象。可谁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位本分的农村汉子,竟敢直面带血的尖刀,单枪匹马制服杀红眼的歹徒。
2014年11月3日下午4点半,王运涛和一起从事货运工作的几个兄弟在诸暨大唐镇某酒店门口聊天,却遭遇一名男子持刀疯狂砍刺路人。
众人纷纷四散,王运涛则从货车上抽出一根撬棍追向行凶男子。当时,歹徒已经冲进了一家火锅店,王运涛赶到时,老板已经受伤躺倒在地上,老板娘正拿着凳子和歹徒对峙。
瞅准空挡,王运涛一棍打向歹徒的手,带血的尖刀掉落在地。王运涛立即扑向歹徒,用膝盖死死地顶住歹徒的后背,将其按在地上,直到民警赶来。
“要不是有王运涛,说不定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不少现场目击者感叹。而王运涛的“撬棍哥”这个称呼从此叫得响当当。
面对赞扬和荣誉,王运涛表示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其实当时没想那么多,完全是出于本能就冲上去了。”事后回想,王运涛才觉得心有余悸。尽管如此,他说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和歹徒搏斗。
5年来浙江92人获“见义勇为”称号
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均获保障
继2011年“最美妈妈”吴菊萍后,“最美司机”吴斌、“最美爸爸”黄小荣等发生在普通民众身边的英勇事迹频频闪现,不断续写着浙江这片土地的“最美”传奇。
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8月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出台《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取得良好成效,已有92人被授予(或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并记(或追记)一等功。
根据《规定》,浙江见义勇为先进人员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全省各地应全面落实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家属的相关保障工作。
记者了解到,保障大致分为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四个方面,即为见义勇为人员建立完善的医疗救护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垫付”的原则;为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解决相关生活问题,对其就业和子女就学给予特殊关照;另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符合所在地廉租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享有一次优先承租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
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市还将优惠条件“门槛”逐步放宽。
以丽水为例,凡获得见义勇为先进称号的个人及其家属,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便可免摇号。
在社保方面,省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人员享受同等级劳模待遇,如医疗保险,省级先进人员可享受80%的报销额度,市级则为60%。
丽水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还有望实现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困难家庭还可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助。“我们还与交通及旅游部门进行积极协商,希望尽快实现见义勇为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出行,或在当地各大景区游览享受票价减免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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