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2日讯 很多人都有彩票梦,可真要中大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于是有些人动起了歪脑筋,自己来创造“幸运”——用假的中奖彩票诈骗钱财。因此,这两个大胆的90后小伙站上了海宁市法院的被告席。
阿斌,今年26岁,贵州人。因为太过财迷心窍,他伙同21岁的老乡小志,上演了自发创造大奖的戏码,骗取他人钱财。去年10月,阿斌和小志来到海宁斜桥的一家体育彩票店买彩票。
据店里的郭老板回忆,那天中午买彩票的人很多,有个矮个子的小伙子来这里买两张刮刮乐的彩票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进店找到老板称自己中了20元,接着用中奖的钱又买了几张彩票,伏在彩票店的桌上刮了起来。
突然间,小伙子很兴奋地喊起来,“我中奖啦!”郭老板走近一看,果真没错,中了5000元。由于检验彩票真假的终端机要到下午2时后才能运行,郭老板只能通过肉眼仔细核对彩票。郭老板认为,小伙子中奖的彩票是在自己的店里刮出的,小伙子也没有造假的机会,便当场支付了小伙子5000元。
然而,小伙走后,郭老板总觉得有些蹊跷,心里也开始不踏实。因为这种彩票很少有人能中大奖。于是,郭老板拿出中奖彩票仔细研究,发现中奖号码39和52之间有一圈不太明显的细缝,他用指甲挑了一下,彩票上的数字竟然被整齐地撬开了。郭老板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赶紧报警。
3天后,阿斌和小志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去年11月19日,他们被依法逮捕。警方经调查发现,原来,被骗的并不只是郭老板,阿斌和小志先后在温州、杭州、海宁等地的7家彩票店,通过剪贴、挖补、粘贴等手段,用假彩票骗取他人财物达14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斌和小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告人阿斌和小志,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记者从海宁市法院获悉,这两个小伙子骗人的手法其实还是挺简单的。一般,他们先会买几张刮刮乐彩票,一一刮开,随后趁人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假彩票予以调换。之后,他们再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谎称自己中奖了。由于终端机器或升级或故障,许多老板仅通过肉眼都未能识别出假的彩票,皆上了这两个小伙子的当。审理该案的法官借此也提醒广大彩票店店主,在兑奖时应多方核实,切勿凭借经验做事,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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