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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金华发生多起森林火灾 清明将至护林防火仍需警钟长鸣
2016年03月30日 15:52:16 来源: 金华晚报 楼盼

   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清明节前后,由于上坟祭祀用火、进山入林游玩、春耕农事用火等因素叠加,森林火灾又将进入高发期。昨天,市林业局发布了今年以来由于违规野外用火导致森林火灾的违法案例,提醒市民引以为戒,杜绝野外用火。

  纵观今年来的这些案例,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今年2月8日婺城区塔石乡石塘村与岭边村交界处的“秧田岗”山场发生森林火灾。据调查,火灾起因是张某某在上坟时点燃鞭炮不小心引发的,造成过火面积为170.25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31.05亩,其余过火地为荒田。目前当事人张某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又如,今年3月5日,在浦江县岩头镇荷大园村后山林,村民陈某焚烧山间荒草,引起森林火灾,受灾面积较大。目前陈某已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补种树木。但如果火灾引发的后果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标准是指,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等等。

标签: 火灾|护林防火|森林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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