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钱祎 江帆 通讯员 郑善)
“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是我省的庄严承诺。
从4月开始,今年的全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督查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行百里者半九十”,治水拆违进入攻坚战、巩固战、持久战,万里长征还将继续砥砺前行。
新的一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要怎么做?4月8日召开的2016年度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督查工作会议给出了答案。
三轮督查
各有重点
与前几年相同,此次督查共分为30个组,每4人为一组,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各派一名记者。
今年,督查组将对我省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开展3轮督查,时间为:第一轮4至5月;第二轮7至8月;第三轮10至11月。
每个督查组负责对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对每个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的时间一般为5天,有需要的还将进行跟踪督查。
要让督查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每一轮督查必须突出重点。
原则上,第一轮重点是工作计划制定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以督查“三改一拆”为主,兼顾“五水共治”工作;第二轮重点是保障G20杭州峰会工作开展情况,以督查“五水共治”为主,兼顾“三改一拆”工作;第三轮重点是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同时进行督查。
督查组开展工作主要采取的形式有:召开县(市、区)汇报会、乡镇座谈会和举报人、被拆户、基层干部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随机抽查项目现场,对照项目台账、图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听取有关情况说明;检查台账,调阅和复制文件资料;随机走访群众、相对人,受理相关来信、来电、来访等。
三改一拆
关注拆后利用
第一轮,重点督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建”创建决策部署;各地“拆改用”结合情况,拆后建筑垃圾清运和拆后空间利用、功能性项目建设情况,拆后土地利用是否达到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耕则耕、宜绿则绿的要求;各地对列入缓拆的存量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情况,对不符合缓拆条件的是否该拆的拆、该没收的没收、该补证的补证;对符合缓拆条件的,要求当地排出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到位;“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治情况等。
第二轮,重点督查各地围绕G20杭州峰会开展的环境整治情况;杭州主城区“城中村”改造情况;对各地缓拆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缓拆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抽查;各地开展涉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情况等。
第三轮,重点督查“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辖区各个乡镇(街道)是否全面建立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形成立查立改、即查即拆、追责问责的长效管理制度;30个省级“三改一拆”重点改造功能性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并收集整理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水共治
巩固提升“清三河”
第一轮,重点督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情况;“五水共治”任务“十三五”时期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计划制定、部署落实以及实际推进情况。
第二轮,重点督查G20杭州峰会水环境应急保障方案落实情况,钱塘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情况;巩固提升“清三河”、深入推进劣V类水质断面削减情况;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进展情况;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及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达标排放率等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移交等情况;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深化落实“河长制”情况;通过河道督查APP等渠道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办结情况。
第三轮,重点督查“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建设以及政策法规建设、考核机制建设、经费保障到位等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巩固提升“清三河”、深入推进劣V类水质断面削减、河湖库塘清淤、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深化落实“河长制”等;“五水共治”工作成功做法、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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