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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吹响“集结号” 启动实施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
2016年04月11日 09:54:11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蔡晖

  编者按

  4月8日,温州市委召开全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暨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吹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集结号”,启动实施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

  瓯越大地,强村蓝图徐徐展开:力争3年内,减少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1000个以上,人口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村基本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年收入5万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双强村”。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强村富民、强基惠民”为目的,按照重点扶持薄弱村、规范提升富裕村、带动发展一般村的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增强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为民办事能力,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主要目标:力争3年内,减少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1000个以上,人口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村基本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年收入5万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双强村”。

  培育产业促“强村”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通过返租倒包、股份合作、统一营销等方式,发展一批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强村。全市每年培育现代农业强村50个以上。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展一批具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民俗体验、特色餐饮等功能的旅游村与旅游社区。全市每年培育创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社区和特色旅游村20个以上。

  大力发展来料加工。充分挖掘集体经济薄弱村半劳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参办来料加工服务组织或提供来料加工场所,发展一批生态型、无污染、低能耗的来料加工强村。全市每年培育来料加工强村20个以上。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村集体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推广平台等电商平台和电商服务站,搞活营销,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强村。全市每年培育电子商务强村10个以上。

  大力发展三产服务业。鼓励村集体作为投资主体,为农村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性服务。鼓励村集体牵头规范组建劳务组织。鼓励村级集体成立物流运输、市场推广、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

  发展物业促“强村”

  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留用地和存量房产兴办标准厂房等物业房产。全市每年扶持村集体物业项目100个以上。

  创新开发方式。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鼓励多村联合,联建或联购物业。

  创新运作机制。鼓励结对发展。对市场前景好,村集体缺乏开发实力的项目,可实行“BOT”模式开发。

  深化改革促“强村”

  激活农村资产。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有序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承包地(林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实现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担保权能,为村集体搞活资产经营创造条件。

  放活农村资本。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金,创办农村资金互助会、扶贫资金互助会、合作社信用部、融资担保体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支持股份合作。鼓励村集体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鼓励由村集体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鼓励村集体入股新建、改建的农村小水电站。

  调适村庄规模。适度调减行政村数量,稳妥推进小型村、空心村、空壳村、偏远村的“撤并”和“村改居”工作。

  规范管理促“强村”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预决算制度,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生产。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提升村账乡代理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

  规范产权交易。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严格执行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探索开展农房交易法律见证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强化监管问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落实物业资产监管制度。

  合力帮扶促“强村”

  加强用地保障。确保将年度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应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者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

  用足用好村级留用地政策。鼓励安排一定比例下山搬迁安置小区配套用房,用于发展集体物业。

  加大财力支持。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增收项目,可纳入扶贫开发补助范围。市财政单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按照因素分配法对县(市、区)实行转移支付。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财政专项投入力度。

  落实税费减免。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物业建设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和房屋登记费,免收白蚁预防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本级收入部分;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减免后由同级财政补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支出,且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强化项目扶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完善结对帮扶。健全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制度。

  加强领导促“强村”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强村惠民三年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制定出台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加强督考力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年度考绩、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标签: 集体经济 强村惠民 温州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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