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7日讯 去年5月1日,宁波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户籍居民共签约25万人,14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章国平说,到2020年,争取宁波每户常住家庭都能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
25万人签约,减免一般诊疗费930多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户籍居民共签约25万人,户籍人口签约率为4.3%。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共签约20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17.7%。其中,签约重点人群中60岁以上老年人14万、慢性病人14.8万人、0~6岁儿童1.1万人、孕产妇0.9万人。
签约家庭医生团队1321个,签约家庭医生共3165名,每名家庭医生人均签约78人。对签约居民共提供诊疗139.78万人次,减免一般诊疗费930多万元。
家庭医生提供门诊出诊服务2866次,开设家庭病床141张。家庭医生转诊签约居民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就诊共2868人次,家庭医生预约签约居民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检查共672人次。
孙女士是江东樱花社区的居民,今年70岁,患有高血压。去年5月份,她到樱花社区卫生服务站签约,全科医生王萌萌成了她的家庭医生。这一年,孙女士对王医生的服务相当满意:“她为我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尤其关注我的高血压病情,每当季节变化,就会及时发来养生信息。她还推荐我去市第二医院接受高危病筛选检查,及时解除了种种担忧。现在我们两人在沟通、交流中建立了友谊和信任,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病人和医生的关系了。”
家庭医生数量还远远不足,积极性也未能完全激发
章国平介绍说,宁波启动实施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近一年来,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家庭医生推进工作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家庭医生制政策保障环境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在绩效分配制度方面,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还未建立,家庭医生的积极性不能完全激发出来;在医保政策方面,医保差别化支付机制的杠杆作用还不明显,医保支付方式未从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下进行合理设计;在人员编制方面,家庭医生数量还远远不足。”章国平介绍说,按照国际基本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家庭医生(也称全科医生)是0.5人,而目前宁波每千常住人口注册家庭医生为0.32人(宁波注册全科医生2498人)。此外,在家庭医生队伍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还比较低,为26.6%。
制定跟踪评价体系,杜绝“只签约不服务”现象
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是今年宁波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按照计划,各地年度内重点户籍人群签约服务率要达到30%以上。从基层医疗机构的角度来说,平均每个家庭医生签约不少于150个城乡居民。
在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过程中,在个别基层医疗机构也出现了“只签约不服务”的现象。为杜绝这种现象,章国平透露,宁波市卫生计生委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家庭医生制服务质量跟踪评价体系,“比如,签约一个月之内应该提供哪些服务,两个月、半年又该提供哪些服务,主要目的就是严格执行和落实签约年度内家庭医生各项服务承诺,实行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内容周期性跟踪评估,提供时效性、精准化服务以及精细化管理。”
在搭建家庭医生综合服务能力平台上,重点加强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康复医疗、临床护理等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到今年年底力争基层新增床位300张;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三个500工程”:五年内培养基层全科医师500名,委培本地生源医学毕业生500名,培训“一专多能型”家庭医生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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