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通讯网络诈骗形式五花八门,市反诈骗中心民警细分了下,通讯网络诈骗种类竟达54种。在市反诈骗中心办公区的大屏幕上,显示着近阶段最常见、损失最大、最防不胜防的诈骗手法。最多见的是网络购物诈骗,今年共发生572起,占比21.46%。损失最大的是冒充公检法案件,全市发此类案件共210起,被骗金额达1000余万元。最防不胜防的是“木马病毒”诈骗。公检法诈骗案件算是老骗局了,但这么多年,仍然有人上当受骗,且被骗数额较大。
案例
今年1月6日下午2点,居住在路桥横街镇的陈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嘉定公安局的王科长,说陈女士涉嫌一个赌博洗黑钱的案件,让她找个清静的地方接受调查。
陈女士一听自己犯了案,非常紧张,赶紧解释:“我没有赌博,也没有洗黑钱。”
“我们是有证据才找到你的。”王科长通过短信,发给陈女士一个北京市检察机关工作证,及陈女士的通缉令。
陈女士一看被吓到了,王科长说:“你也不要慌,赶紧和办案的赵警官联系,接受调查。”
陈女士马上拨打赵警官的电话,赵警官说,“我们抓了一个叫陈国栋的犯罪嫌疑人,他说转了100多万到你的账号,我们怀疑你涉嫌洗黑钱,是同犯。”
陈女士极力否认,称自己根本不认识陈国栋,也没有收到什么钱。赵警官说,如果你没有参与,那你赶紧和王科长联系,让他帮你处理销案。
接着,王科长就打来电话了,问陈女士卡里有多少钱。陈女士回答说有10多万。
王科长说,为了证明你这钱不是黑钱,你得把钱打到一个安全账户,冻结24小时验资后,就知道这钱是不是黑钱了,如果不是黑钱,会全部返回。
从接到第一个电话开始,陈女士已经晕了,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她的电话就没断过。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女士到两个银行,把自己所有的积蓄10多万都取了出来。
当天下午3点左右,陈女士来到一家银行的ATM机,根据王科长的指示,转了2.4万多元到安全账户。接着又通过银行柜台,转出去3万。王科长则一直电话指挥,转了5万多元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这才发现被诈骗,赶紧报警。
当天下午4点,横街派出所民警崔杏平接警后,马上赶到银行冻结了陈女士的汇款账号,账户里还有1.9万元,可是,这笔钱不是陈女士的,是另一个受害者被骗的钱。崔杏平说,陈女士案发时间过长,钱一到骗子账户,马上被转走了。
民警说案
市反诈骗中心民警说,网络通讯网络诈案件中,损失最大的是冒充公检法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此类案件共发生210起,被骗金额达1000余万元。去年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50%都是冒充公检法诈骗。今年4月27、28日分别发生两起被骗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公安检察部门根本不存在“安全账户、“专案账户”,不会电话要求转账汇款,凡是要求市民对自己的钱进行资金审查、要求汇款转账的,请一律不要相信。
那么,诈骗分子为什么会准确地知道受害人的姓名、电话甚至身份证号码呢?
作案方式
1.诈骗犯一般会从不法分子手中买入一些个人信息,对信息进行筛选,这可以理解为一个单方向的面试过程,当然,面试通过的话你就要倒霉了。
2.对筛选出来的目标发诈骗短信,或者直接拨打诈骗电话。
3.通常的话,诈骗犯挂断电话说待会公安局的警官会和你联系,会诱导你拨打114查公安局的电话。之后,他们会用改号软件改成114能查到的当地公安电话号码来电,此时如果你用114查过号码的话,就会以为真的来自公安局。
4.好了,通过上面这步,基本的信任有了。对方会让你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接听电话接受调查,不能告诉任何人。有的是像陈女士那样,通过ATM转账汇款,也有通过电脑网银转让。骗子告诉你一个案件编号,引导你去他们提供的假冒最高检网站上去查询你的案件信息。当然,你的所谓涉案法律文书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你一查询就能看到。如果信以为真,任由恐惧操纵,等着你的就会是个大坑。对方会指示你配合他们进行资产清查,就是让你把银行卡里的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为了得到你的认证信息,对方会让你去假冒的最高检网站去填一个表格,当然会包括开户行、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和U盾密码等。这个过程中电话是一直不会挂掉,且你会着了魔一样全程配合。
诈骗手段类型
1.冒充海关工作人员,说有涉及违禁品的邮包,然后有警察联系事主。
2.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说涉及银行欠款,然后有警察联系事主。
3.冒充移动公司人员,说手机即将停机因为牵涉案件,然后有警察联系事主。
4.冒充公安人员,说涉及案件(洗黑钱,诈骗,网络赌博),然后有侦办案件的警察联系事主。
防范支招
1.公安检察部门根本不存在“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市民对自己的钱进行汇款、转账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律不要相信,防止被骗。
2.在接到要求转账和汇款的电话,请立即挂断,及时和警方联系,切勿被骗。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