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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走“捷径”上网办假证 前后被骗走将近10万元。
2016年05月22日 07:50:42 来源: 钱江晚报 詹程开

   浙江在线05月2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詹程开)想考一本证书,并不容易,有人就想走“捷径”,结果不但证没拿到,前前后后还被骗走将近10万元。

  临安人老高是位工程师,想考一个工程师高级职称。他网上查询高职证书办理的信息,跟一个叫“XX教育”的人联系上了。对方自称“专业做证”,只要8000元,就能做工程师高职证书。

  老高留了个心眼,让对方把身份证拍张照片发过来,对方照办了。于是老高放心了,按对方要求把30%的费用打了过去,约定等证书做好后再交余款。

  过了一个多月,对方联系老高,说证书已经办好。老高爽快地把余款汇了过去。

  又过了几天,一个自称是送证书的陌生人联系老高,说为了防止老高是执法部门的,得先交三万元的“担保金”。老高去问“XX教育”,对方连连道歉,说确有这么回事,之前忘记交代,交易完成后担保费马上就会退的。

  急着拿到证的老高虽然犯嘀咕,但还是把三万块钱打了过去。没想到对方又来电话,说办的是高级证书,风险高,担保费要六万。老高凑了三万打过去,结果对方又说送货员是开高档轿车来交货的,还要交一笔八万元的汽车担保费……老高又打过去三万,剩下实在拿不出了。

  后来,老高意识到情况不对,要求退钱,对方先是满口答应,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老高报案后,民警通过侦查,去年12月30日,在湖南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龙某抓获归案。

  近日,临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龙某涉嫌诈骗一案。本案中,除了老高,还有其他几位受害者上当受骗。

  本案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判决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二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106900元。

  法官提醒,国家证书应当依法取得,即使拿到假证,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证件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办假证|诈骗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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