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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猖狂到几时? 打防通讯网络诈骗手段在这里
2017年09月19日 18:50:37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张云山 通讯员 冯洁

  通讯网络在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学习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觊觎,其利用各类通讯网络诈骗伎俩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令人防不胜防。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颗毒瘤。

  9月19日上午,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中国电信浙江公司等单位主办的浙江省打防通讯网络主题讲座上了解到,今年1~8月,全省被通讯网络诈骗骗走的资金接近10亿元,最大金额超过2000万元,被骗对象也呈现年轻化趋势,上当的受害人80%是80后、90后和00后。

  对于这些猖獗的通讯网络诈骗,中国电信也在加大技术反制措施,实现了对国际来话、省际来话、网间来话等疑似诈骗电话的分析、监控、拦截和反制,并向公安部门推送异常呼叫疑似诈骗号码,尽最大的力量减少电话诈骗案件的发生。

  今年1~8月,浙江电信向各地市反诈中心推送号码7964个,核实诈骗号码6635个。在回访提醒中,直接干预成功431人,成功挽回338.98万元。拦截省际呼入号码19.5万个,拦截异常省际呼入量1.8亿次。地市辅助防诈平台拦截网间异常呼叫1.03亿次。拦截从国际或外网呼入的虚假国漫电信号码呼叫量116万次。外呼语音提醒20万次。

  当然,虽然背后有着运营商的努力,但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也要注意,提醒大家做到3个“不”——

  不泄露(个人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

  不轻信(电话、短信、链接等);

  不转账(凡是涉及到钱的事,请再三核实,谨慎)。

  另外,有关部门在加大破案打击力度的同时,还悉心收集了各类常见案例,对犯罪伎俩进行揭批并整理成册,希望对大家的防骗、识骗能力有所裨益。

  一、仿冒身份欺诈:

  通过冒充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等身份进行欺诈。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实施诈骗活动。

  2.冒充亲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或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二、购物类欺诈:

  通过以各种虚假优惠信息、客服退款、虚假网店实施欺诈。

  9.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10.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1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1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1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14.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15.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三、活动类欺诈:

  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发布各种虚假活动,引诱用户参与进行诈骗。

  16.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电话是诈骗电话。

  17.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工具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为名诈骗。

  四、利诱类欺诈:

  以各种诱惑性的中奖信息、奖励、高额薪资吸引用户进行诈骗。

  18.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投递发送,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20.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21.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22.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23.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4.电子邮件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五、虚构险情欺诈:

  通过捏造各种意外不测、让用户惊吓不安的消息实施欺诈。

  25.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便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26.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27.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犯罪分子指示转款。

  28.虚构危难困局求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病重、生活困难等虚假情况,博取广大网民同情,借此接受捐赠。

  29.虚构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30.捏造淫秽图片勒索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账号邮寄给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31.虚构小三怀孕做流产:犯罪分子冒充儿子发送短信给父母,充分利用老年人心疼儿子的特点,诱惑受害者转账。

  六、日常生活消费类欺诈:

  针对日常生活各种缴费、消费实施欺诈骗局。

  32.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

  33.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34.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广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部分群众信以为真,转款后发现被骗。

  35.购物退税诈骗: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账户。

  36.机票改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37.订票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诈骗。

  38.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粘贴虚假服务热线,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39.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40.引诱汇款诈骗: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往往未经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七、钓鱼、木马病毒类欺诈:

  通过伪装成银行、电子商务等网站窃取用户帐号密码等隐私的骗局。

  41.伪基站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进一步实施犯罪。

  42.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八、其他新型违法类欺诈:

  43.校讯通短信链接诈骗:犯罪分子以“校讯通”的名义,发送带有链接的诈骗短信,一旦点击链接进入后,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存在银行卡被盗刷的风险。

  44.交通处理违章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等作案工具发送假冒违章提醒短信,此类短信包含木马链接,受害者点击之后轻则群发短信造成话费损失,重则窃取手机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随后盗刷银行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5.结婚电子请柬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子请帖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下载后,就能窃取手机里的银行账号、密码、通信录等信息,进而盗刷用户的银行卡,或者给用户通讯录中的朋友群发借款诈骗短信。

  46.相册木马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小三”身份激怒受害人点击“相册”链接,种植木马病毒获取用户网银信息等。

  47.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48.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49.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50.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51.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2.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3.盗用账号、刷信誉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54.冒充黑社会敲诈类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用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55.公共场所山寨WiFi:犯罪分子设置与山寨信号,这类信号就是一些盗号者在公共场合放出的钓鱼免费WiFi,当连接上这些免费网络后,通过流量数据的传输,黑客就能轻松将手机里的照片、电话号码、各种密码盗取,对机主进行敲诈勒索

  56.捡到附密码的银行卡:犯罪分子故意丢弃带密码的银行卡,并标明了“开户行的电话”,利用了人们占便宜的心理诱使捡到卡的人拨打电话“激活”这张卡,并存钱到骗子的账户上。

  57.账户有资金异常变动:犯罪分子首先窃取了受害者网银登陆账号和密码,通过购买贵金属、活期转定期等操作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假冒客服打电话确认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并同意给用户退款骗取用户信任,要求受害者提供自己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受害者一旦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了对方,对方就得手了。

  58.先转账、再取现、后撤销: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转账新规中转账和到账时间的“时间差”来设置圈套。采取先转账、后给现金的诈骗套路,在骗取到受害人现金后,撤销转账。

  59.补换手机卡:犯罪分子先用几百条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轰炸手机,以掩盖由10086客服发送到手机号码上的补卡业务提醒短信;然后,拿着一张有受害者信息的临时身份证,去营业厅现场补办手机卡,使得机主本人的手机卡被动失效,从而接收短信验证码把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的钱盗走。

  60.换号了请惠存:这属于冒充熟人的电信诈骗的“升级”。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机主的通讯录资料后,假冒机主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换了新号码,然后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

标签:通讯网络诈骗责任编辑: 陆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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