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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 无远弗届
——从“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看浙江追逃追赃成果
2017年05月26日 06:34:34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胡高生

  浙江在线5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胡高生)2016年11月16日下午3时许,从美国达拉斯起飞的AA263次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舷梯。海外潜逃13年零7个月,辗转7个国家、地区,她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机场休息室内,一张签发于2003年的批捕证,终于等来了她的手印。与此同时,中央追逃办公布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也盖上了第37枚章。“arrested(追回)”,鲜红的印文罩住了曾无数次出现在汇报材料、案情分析、工作方案中的姓名——杨秀珠。

  杨秀珠投案自首,是浙江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在中央追逃办和省委的组织领导及具体指挥下,目前已成功追回由浙江负责追逃的8名“百名红通人员”中的3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35名浙江外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已追回20名,一批涉嫌经济等领域犯罪的外逃人员也被陆续追回;此外,从2013年起,浙江一直保持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零增长”。

  这张“成绩单”,由中央到县四个层面,纪检、检察、公安、审判等8条战线的追逃人员共同书写。它的取得,更得益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省近年来不断健全的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2017年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面深化之年,“成绩单”上的傲人战绩已提炼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一追到底”的战斗宣言再度喊响。 

  “红通1号”的分量

  2017年3月,中央追逃办召开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省追逃办负责人又一次站上介绍经验的发言台。成功劝返杨秀珠后,我省的追逃追赃工作已引发全国关注。

  每次发言,除了向多年奋战的追逃人员致谢,省追逃办负责人都会特别提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追逃办的具体指导以及历届省委的坚决态度,是实现杨秀珠投案自首的基础与关键。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不仅跨领域、跨部门、跨国境,涉及国内和国外两个工作方向,还需要中央、省、市、县四个层面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仅靠浙江单方面的力量根本无法做到。”

  更多人知道杨秀珠,源自2015年4月——中央追逃办公开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她名列榜首。

  其实,党中央和省委对她的重点关注,早在2003年发端,且从未间断。

  2003年2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杨秀珠的弟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某涉嫌受贿。1个月后,杨某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其间,时任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在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犯罪的线索,渐渐浮出水面。

  “老母亲病了,要回温州看看。”2003年4月20日,向单位简单交代后,杨秀珠一行4人租车前往上海浦东机场,经香港飞抵新加坡。

  当日,浙江省委作出指示,由省纪委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缉捕,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负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办案部门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很快,来自中央的重要指示陆续下达,彰显大力追逃的决心。省纪委在审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下,立即对杨秀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两个月内,对杨秀珠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合作,初步画出其外逃路线图。

  2003年6月,省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秀珠立案侦查,同日决定逮捕。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布国际红色通缉令。

  而此时,杨秀珠已离开新加坡。“新加坡与中国关系很好,不能长久居住,我办好了到意大利的旅行手续,抵达米兰后,就在朋友帮助下,直接开车到法国巴黎,第二天就到了荷兰朋友家。”杨秀珠自述。

  追逃,究竟有多难?据省追逃办负责人介绍,杨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划,提前转移财产,外逃后利用海外关系负隅顽抗,几乎穷尽了各种外逃手段和法律救济渠道。

  幸而,合力在最高层的关注下最大限度地凝聚。

  “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党中央立场鲜明、决心坚定。

  在华盛顿核安全峰会、G20杭州峰会等重大多边双边外交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均向外国政要强调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工作,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政治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并审定杨秀珠案追逃追赃工作方案;中央追逃办成立后,召开各类协调推进会200余次,听取汇报,分析案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追逃办负责人7次带队来我省具体部署、一线指挥。

  在浙江,历任省委书记态度坚决,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省纪委主要负责人6次组织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有关市纪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方案。

  在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下,2003年6月,案件进入追踪阶段。2005年4月,经外交、警务合作等途径,确定杨秀珠藏匿在荷兰。5月20日,杨秀珠因非法居留被荷兰警方扣留。其间,我方积极争取将其遣送回国,杨秀珠则先后向法国、荷兰申请“政治避难”,均被驳回。

  2014年5月,在被遣返前夕,杨秀珠逃离荷兰,辗转多个国家后赴美。2014年7月,她因“违反签证规定”即将被美方遣返时,以极端方式顽抗,迫使遣返中止,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

  由于美国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法律程序复杂,耗时漫长,追逃几乎陷入僵局。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成立,将杨秀珠案列为挂牌督办头号案件,并审时度势地提出“多管齐下、以劝为主”的工作原则。

  从此,杨秀珠案件追逃工作的重心转向了劝返。而中央追逃办、省追逃办的先后成立,也为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奠定基础。

  “天网”的编织

  2015年,对追逃追赃工作而言,十分特殊。

  这一年,中央追逃办公开发布“百名红通”,对外逃人员产生强烈震慑;中央追逃办首次启动“天网”行动,“全面撒网”与“重点捕捞”齐头并进。

  “天网”,不仅是一个代号,它意味着更强劲的统筹协调力度。这张“网”的横向网线,由纪检、检察、公安、外事等不同领域的奋战者织就;纵向网线则从中央垂直到县。

  从此,追逃追赃工作有了更长远的统筹规划。省委明确,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省纪委则将其列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大量细致艰苦的基础工作,得以系统性开展。

  翻开浙江追逃追赃工作的“成绩单”,几乎每一个成功的追逃案例,都离不开“天网”行动及其部署下的多层次、多部门协作。

  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经我省、宁波市有关机关的共同努力,2017年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嫌犯李世乔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全国追回的第40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央部署“天网”行动后,省追逃办加大对丽水市、青田县追逃办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经过多方协作,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丽水嫌犯颜巧军在外逃16年后,最终选择从捷克回国投案自首。

  其实,早在杨秀珠外逃的2003年,浙江就开始探索各机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并在近年的“天网”行动和“猎狐”专项行动中,不断健全协调机制。

  杨秀珠外逃后,专案组旋即成立,再未解散。2015年前,由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审计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分别负责追捕、侦查、调查和审计;2015年,根据中央追逃办要求,由新成立的省追逃办进一步统筹协调,专案组新设若干工作小组,省纪委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省检察院主攻案件调查取证,省公安厅、省高院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开展相关工作。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我省逐渐构建起了党委负领导责任、纪委负协调责任、有关单位和部门负主办责任的全方位、多层次责任体系。

  在杭州、宁波、台州等有追逃任务的地市成立市追逃办后,省、市两级追逃办主动对接中央追逃办,提高了办案效率。

  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扎实的基础工作,使我方得以向美提供杨秀珠在国内涉嫌贪污犯罪的充足材料,证明其为名副其实的外逃腐败分子。同时,通过掌握杨秀珠的海外社会关系、藏匿地亲友的家庭和财产情况、生活和心理状态等,牢牢掌控追逃主动权。

  一切围绕追逃追赃工作需要,一切服从服务于对杨秀珠的劝返工作。省追逃办成立后,迅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外逃人员动态数据库;在中央和省追逃办的指挥下,各单位的合作更趋紧密,共享信息、通报进展;2014年下半年,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还组织协调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起底1995年来全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共梳理出在逃人员35人(其中8名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在逃经济犯罪人员181名。

  不断扩容、更新的信息,借助信息共享、研判和决策指挥、信息反馈机制,在覆盖多层级、多部门的“天网”中,实现高速传递。

  根据中央追逃办要求,杨秀珠案的进展情况每周一报,重要信息和情况即时沟通上报。工作安排随之灵活调整,几乎每隔10天、半个月,省追逃办就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或推进会,两年来共召开37次。

  各单位追逃人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重点个案的进展。“省公安厅的一位同志,跟了这个案子快14年,现在杨秀珠被追回来了,他也要退休了。另外,省检察院专案组也有一名同志一直坚守,不忘使命。”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省追逃办负责人讲述的细节,令人动容。

  中央追逃办相关工作人员评价:杨秀珠案中,无论从中央到地方,还是地方之间,都密切配合、协作,确保整个机制运转顺畅。

  而跟进杨秀珠案的13年零7个月,也见证了我省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建立到完善的全过程。

  “统一战线”的壮大

  每年的“天网”行动,都会设定“捕捞重点”对象。对此省追逃办抽调各单位的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三管齐下的工作方案,并集中精力做好排摸外逃人员关系人、冻结查封涉案资产、固定相关证据、做好亲属思想工作等基础工作。

  如要顺利推进涉及方方面面的追逃追赃工作,必须努力构建起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一观点,已得到实战验证。

  “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追逃工作中,工作人员通过政策宣传等,得到其国内外亲友配合,推动了劝返进展;抓捕丽水嫌犯周鸿毅时,通过走访群众、利害关系人,挖掘其早期信息,排摸到其被洗白的身份并锁定其藏匿、活动轨迹,最终在国内将其成功抓捕。

  成功劝返杨秀珠,也与建立起广泛的“统一战线”密切相关。

  2015年,杨秀珠还曾扬言:“死也要死在美国!”。2016年11月16日,回国归案自首的她深深忏悔:“对还在逃的人士讲一句,千万快回来!别再耽误时间。”

  一年半内,杨秀珠的态度彻底反转。戏剧性的情节转变背后,是不见硝烟的战场角力。

  杨秀珠追逃案的重心转向劝返后,在中央追逃办协调指挥下,各级各部门在国内加大了调查工作力度,在国外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所有行动都指向一个目标——迫使杨秀珠主动投案自首。

  2015年6月,杨秀珠在美亲属获知,省追逃办赴美工作组来到纽约。当远隔重洋的博弈变为面对面的交锋,压力不言而喻。

  这“走出去”的一大步,得益于中央追逃办此前不懈的对外联络和持续深化的中美执法合作。

  2014年5月12日,杨秀珠刚潜逃到美国,中方就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渠道向美方通报情况,并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提出协助追逃请求。6月19日,美方在杨秀珠藏匿点将其拘捕。

  2015年6月赴美期间,工作组除与美方进行案情磋商外,还与杨秀珠的部分亲戚进行接触,以此展现我方办案的坚定决心,也为中美合作营造良好氛围。

  但此时,杨秀珠仍企图通过诉讼拖延回国。“内行人”深知,追逃的每一细微进展,都将无形中左右杨秀珠的心理状态。于是,工作全方位高速推进:8月,其外甥潘琛从西班牙回国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9月,其胞弟杨进军被美方遣返,这是美国首次遣返“百名红通人员”;10月,中美双方在北京举行中美JLG第10次会议,确定杨秀珠案件为中美头号追逃案件,双方专人专班,集中突破。

  同时,成功开辟“第二战场”,一些爱国侨领积极规劝杨秀珠及其亲属;种种努力下,杨秀珠国内外亲属渐渐扭转思想,规劝其回国。

  2016年4月,杨秀珠提出自愿回国意愿,但谈判并不顺利。其间,美国法庭接受其申请,数次延期开庭审理。

  最后关头,任何疏忽都可能前功尽弃。此时,追逃工作上下、内外的联动协同更为密切、频繁。

  2016年6月30日,杨秀珠从新泽西州哈德逊郡惩教中心走出,原以为就此获释,未料被押上飞机,直接转移到德州休斯顿移民监狱。这一转折,成为倒逼杨秀珠放弃诉讼的关键,也使其彻底打消了继续外逃的幻想。

  2016年7月11日,杨秀珠请求美方撤销“避难”申请,正式提出愿意回国自首。8月,美国移民法庭裁决同意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当庭判发遣返令。9月,中美JLG第11次会议在美举行,中美双方就杨秀珠归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年11月16日,杨秀珠归案。

  “在查办此案过程中,共发现31名党员领导干部涉案,涉及厅级干部3名、处级15名,均依纪依法查处。”省追逃办负责人说。

  追本溯源的跟进

  近14年的追逃劝返工作,为扭转相关案件被动局面、有效劝返或有效缉捕追逃对象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也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样板。

  除了对李世乔、颜巧军、周鸿毅开展的追逃追赃工作外,成功抓捕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温州嫌犯徐长声,也借鉴了杨秀珠案的相关经验。2010年6月,徐长声携赃款外逃后,一度销声匿迹。中央部署“天网行动”后,省追逃办加大协调、督导工作力度,温州市追逃办和公安等办案机关积极行动,在夯实基础工作中,排查到其藏匿踪迹,而后在公安部指导协调下,于今年3月7日成功将徐长声从阿联酋遣返回国归案。

  只有追逃与防逃并举,才能杜绝外逃增量。“防逃一要管好人,二要管好证。”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会议上,省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多年全力追逃追赃的同时,我省加强防逃机制建设,省追逃办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监控,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清理“裸官”并严加监督;研究下发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明确对8类重点对象重新登记备案;经专项治理,发现违规问题519人次,处理473人;制定出台《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方案》《防逃追逃工作联络办公室职责》,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在温州、丽水开展市级追逃防逃试点。

  省追逃办还要求对特定岗位人员出国(境)实行多方会审的“联防”;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统管实行人证分离的“物防”;设立边境协查站加强“边防”。明确凡是主要对象和重要相关人员,到案前都必须办理阻止出境或者报备措施,绝不让腐败分子在调查期间逃出去。

  “天网”行动的组成部分之一——“猎狐”专项行动也取得重要成果,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3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51名,追回赃款赃物累计价值12.2余亿元,并强化引渡协作。“猎狐—浙江”专项行动在公安部综合考评中,取得“综合绩效全国第一,抓获在册境外逃犯数全国第一,成功实施引渡逃犯数全国第一,抓获红色通报对象数全国第一,发布红色通报数全国第一”等“五个第一”的优异成绩。

  “我回来了,必将面对一切,尽快交代自己的一切问题,向祖国请罪。”

  杨秀珠归案后,省追逃办案件协调小组、专案组仍根据中央追逃办的指示要求,继续保持原有工作力度、运行状态,积极投入到下阶段案件的侦查办理中。

  追逃之后是追赃,之后还有防逃。“天网”行动、海外“猎狐”,反腐败追逃追赃永远在路上……

标签: 红通;追赃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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