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全市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获悉,按照计划,今年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3839套、基本建成21027套、竣工19599套、分配18687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数150户。截至3月上旬,全市新开工 2517套,开工率25.3%;基本建成7179套,建成率38.3%;竣工8317套,竣工率66.2%;交付3224套,交付率38.7%。
随着目标任务的明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也进行相应调整。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住房保障将在申请条件、分类条件、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进一步放宽保障条件,为更多有实际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难题。
据了解,去年是户籍改革第一年,我市取消以户籍性质来认定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做法,通过一年实践,发现有些条件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提高和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也需要住房保障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准入条件上,与去年相比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放宽申请人配偶户籍条件限制;二是将人均年收入条件从36000元调整为42000元,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分类条件上,对第三类保障家庭放宽户籍取得年限,预计有423户家庭受益,租金也进行了适当减少,调整为4.4-4.8元/平方米。”
去年以来,我市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中心城区分配达1100余户,其中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和优秀人才255户;按照“常年受理、一季一审、先发补贴、集中摇号”的方式,将申请端口延伸到各社区,努力实现公租房申请“最多跑一次”;启动在保家庭动态监测,由“三年一审”缩短至“一年一审”,清退82户不再符合公租房货币保障条件的家庭,维护后续公平。
“住房保障是民生工程,要始终把群众的困难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审核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办理。”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四个化”,即:住房保障均等化,逐步实现向外来务工、新居民延伸;日常管理信息化,提高分配效率;建设投资社会化,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保障方式货币化,不断提高货币化保障比例。
记者获悉,接下来,市住房保障办将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动态管理实施意见》进行最后修改,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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