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自6月1日起,市公安局启动机关民警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路长负责制”执勤工作。连日来,市交警支队全体民警和市公安局机关民警千余名警力分批来到街面执勤,全力维护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劝导文明出行,成效显著。
“这位阿姨,麻烦将电瓶车稍微往后退一点,回到停止线后面,谢谢您的配合。” 6月9日上午8时许,在太湖路由北往南路口,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凤凰中队中队长王明礼不时对越线停车市民进行劝导。除了交警,来自市公安局的机关民警和平安志愿者也在该路口维护交通秩序。
据了解,自6月1日起至11月底,市公安局全体机关民警将按照“全警上路,人人担责”的要求,分批到街面一线执勤,无节假日运转。每天早上7∶30至8∶30,下午17∶00至18∶00两个高峰时段,市公安局机关民警随交警执勤,警力平均分配到太湖路与凤凰路路口、太湖路与二环北路路口、太湖路与南庄圩路路口,规范路口交通秩序,制止纠正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行为。
同时,每周四为集中整治日,市公安局将抽调20余名警力,按照交通秩序和市容整治两个方面任务,集中对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车辆乱停放、违规设摊等行为进行处置与纠正。对随口吐痰、不文明言语、在公共场合吸烟、不爱护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据统计,在6月1日首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出动警力40余人,处理查扣汽车2辆、摩托车5辆,查处纠正非机动车违法35起,纠正车辆乱停放、违规设摊等行为80余处。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湖州公安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作用,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每日安排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时段,协助民警维护3个路口的交通秩序,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或制止。“机关民警人员少,日常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但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刻,我们的民警将严格按照‘路长负责制’的相关要求,克服种种困难,有信心、也有能力维护好湖城的交通秩序,为实现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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