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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为干部婚丧嫁娶划“红线”
2017年08月22日 10:40:08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陈 栋

  “按照地方规矩,我家孩子今年7岁要办一个入学宴,能办不?”南浔区人大的一位工作人员日前来到区纪委监委咨询,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不可以办。自婚丧嫁娶的一系列规定出台以后,南浔区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据悉,该区分别于 2013年、2015年、 2017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文明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关于重申“规范党员干部文明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的操办提出详细意见和倡议。

  文件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应填写固定格式的《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表》,详细说明事由、时间、地点、规模、范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领导干部操办结婚嫁娶等喜庆事宜应填报《领导干部操办结婚嫁娶等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事后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每次出台的规定都比前一次更严格。过去,行政村(社区)普通党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无需报告。现在,明确这一规定适用对象不仅限于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还扩大至一般党员。”南浔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落实各项规定的过程中,南浔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区科级干部婚丧嫁娶事宜进行重点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凡党员干部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人的同时,追究所在党委(党组、党支部)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从重从快处理一起。

  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以及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排查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12件,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名当事人进行约谈,及时予以制止。

  “南浔出台的这些规定不仅是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划出了‘红线’,也是保护党员干部的一种有效举措。党员干部只有如实报告个人‘私事’,定期接受组织检查和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行为。”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 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南浔区;报告表;纪委;填报;行政村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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