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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时明确能耗、污染排放等标准,减少项目审批环节
德清推出全省首块“标准地”
2017年09月02日 11:11:0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陈佳莹 通讯员 王力中

  浙江在线9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佳莹 通讯员 王力中)8月31日,德清国土资源局官网上,一则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引发关注。这是浙江省首块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的公告。

  据了解,公告的是一块坐落于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伟业路东侧占地3581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与以往公告相比,这个公告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中新增加了4个指标: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带着这样的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是全省首例。”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章正洪介绍,接下来,德清还会不断推出这样的“标准地”,并逐步向商服、旅游用地覆盖。

  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效率不高,一直为项目投资者诟病。今年8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作为全省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德清县,积极推动“标准地”制度和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委“一窗受理”制度两项试点,通过“标准地”制度实施,全力聚焦这项投资项目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企业投资项目实现“最多跑一次”。

  “所谓‘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带地一起出让。”德清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拿到“标准地”,经发改委“一窗受理”后,就可以直接开工建设,不再经过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据了解,面对无先例可循的“标准地”制度,德清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抓推进,勇当全省第一个“吃螃蟹”者。目前已在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2平方公里“区域能评、环评”完成的基础上,选定地块、确定产业、明确标准,并完成了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指标的制定。

  “这项改革,除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颠覆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外,还颠覆了招商模式,倒逼转型升级。”德清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仅如此,“标准地”中环境标准与能耗标准的建立,更是践行“两山”重要理论的充分体现。

标签: 标准地;公告;出让;一则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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