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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本级部分外河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2017年09月27日 12:34:28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记者从市渔政站获悉,为保护和科学利用东西苕溪渔业资源,规范渔业捕捞管理,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从本月6日起,市本级部分外河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据悉,禁渔区域为西苕溪下目村至霅水桥,旄儿港霅水桥至南太湖大桥,长兜港南太湖大桥至滨湖大桥,东苕溪五一大桥至城西水厂,龙溪港霅水桥至城西水厂,环城河城西水厂至南太湖大桥。上述区域实行全年禁渔,禁止除休闲游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期间作业的,须由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报经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意。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个人或单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禁渔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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