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许雅文) 5月23日,在杭州武林广场南公交站旁,贵州毕节人吉佳丽为了给身在云南治疗白血病的姐姐吉佳艳筹款,充当“人肉靶子”,让路人用弓箭射自己,射一箭10元钱。极端的筹款方式,再次引发了市民和网友们对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关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施鹏飞介绍,假设全额自费,一位白血病患者接受一次化疗就需要十几万元,骨髓移植的手术费加上后续的治疗费用,至少四五十万元,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则花费更高。
尽管被募捐的吉佳艳并非浙江人,也不在我省接受治疗,但倘若她是浙江医保参保人,患上类似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具体怎么保、怎么报?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倪沪平介绍,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我省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全省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5195万人,参保率在96%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无论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患病后都可以有不同程度的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不够支付的部分,只要达到相应的起付线,便可以在大病保险里再次报销剩余大部分医疗费用;即便这样,如果自负部分患者仍难以承受,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再次获得帮助。
举例说,一名浙江的参保人员患上白血病,治疗费用假设为40万元,在浙江的医院接受治疗,实际报销时,将实行分段式报销:第一段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段,大致报销70%左右医疗费用,也就是28万元;第二段是起付标准以下的自付段,个人大约需要承担2-3万元左右;第三段就是大病保险报销段,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和2-3万元的起付标准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段的合规医疗费用约10万元,按不低于50%报销比例,至少可以报销5万元。
“这样一来,患者自己支付的费用大概是7万元,如果这名患者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致贫人员,还可以报销约5万元,个人承担2万元。”倪沪平说,如果再加上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保障手段,应该说,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基本能够帮助广大群众有效抵御大病风险。
像吉佳艳这样,是贵州人,但在昆明接受治疗,很有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到参保地报销,这样一来就需要承受先行支付的巨大经济压力。那么浙江的参保人员在浙江以外的地方突发疾病,该怎么办?
“如果条件允许,请尽量回到浙江接受治疗。”倪沪平建议,不仅因为浙江拥有较高的医疗水平,还因为在外地就诊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是即便在外突发疾病,也不要过度恐慌,走急诊渠道,再通过分科室转诊,拿着急诊盖章的单子还是可以回到参保地报销。如果在外地进一步手术,则要告知参保地医保部门,有利于医保部门对后续治疗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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