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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环保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果 执法“满月”立案2100起
2016年06月03日 02:24:17 来源: 浙江日报 见习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邵甜

  浙江日报杭州6月2日讯 (见习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邵甜) 6月2日上午,记者从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25日以来,通过突击检查、铁腕执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27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针对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2.5万余个点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00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已取缔关停企业831家,移送公安案件178件,行政拘留58人,刑事拘留82人。从严、从快处置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

  据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李全胜介绍,此次环保执法行动专设了6个省级环境执法督查组,在全省11个市展开督查和不定期暗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等重点行业,省环保厅已组织开展了20余组次大规模暗查,范围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从各地的查处情况来看,温州、杭州、金华三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位列全省前三,立案数分别为423件、300件和279件。

  专项行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一周一通报,目前已通报典型案件65起。其中包括宁波宁海县海昌铝业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金华兰溪市郑某某非法从事铜制品酸洗加工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台州集聚区童某某废塑料加工点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衢州常山县杨某涉嫌违规存放工业固废等。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是近几次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典型违法行为。“新实施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已经把在线监控数据作为执法的依据,这意味着对监控数据的监管将更加严格。”李全胜说,针对这类已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后督察的意见》,还将加强环境执法后的督察整治,坚决杜绝“一罚了之”。

  下一步,全省还将继续强力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围绕护航G20,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安全,将是接下来的执法重点。”李全胜表示。据了解,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加强环保执法措施,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存在的失渎职行为依法移交属地党委政府处理;开展环保督政工作,加大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区域限批、公开通报力度,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标签: 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保执法;环境违法 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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