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9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白丽媛 浙江在线记者 陈铖) “双十一”将临,记者11月8日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测行动,聚焦网络虚假宣传、违法促销、巨奖销售、假冒伪劣等七类问题,突出对“双11前”“双11”“双12”三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进行全网实时监测。
针对“双11”网络交易的特殊节点,省工商局已在全省部署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专项监测行动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期两个月。重点突出对“双11前”“双11”“双12”三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其中,“双11前”主要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全网实时监测;“双11”“双12”期间主要针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监测。
监测对象主要锁定三类主体:辖区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淘宝、天猫、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等省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各地通过前期主体建档、信息核查所掌握的独立经营网站。监测重点主要聚焦网络经营者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全省各级网监部门和市场监管所作为网络监测主体,同时鼓励各地组织和发动“剁手”买家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力求通过实施专项监测,发现一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落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查办一批网络违法案件,以此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已监测主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自营网站)40个,监测各类网站(网店)9.2万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5条,关闭网站(网店)21个,发现违法线索1267条:其中涉嫌违反网络实名交易规定的616条,涉嫌伪造冒用企业名称的46条,涉嫌销售假冒商品的49条,涉嫌销售不合格商品的45条,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144条,涉嫌“炒信”的12条,涉嫌虚假宣传的279条,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38条,涉嫌其他违法的36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其中123条违法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分别约谈了两大电商平台,要求电商平台应积极履行责任,依法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切实规范“双11”期间网络促销行为,有效防止并及时处置虚假标注、炒信刷单、绝对化用语等违法交易行为。同时要完善平台日常管理体系,加强主体资格审核和商品质量管控,制定售后投诉处理预案,增加人力,妥善处置节后可能快速增长的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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