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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例“拖欠垃圾清运费案”调解结案
物业公司支付7万多元清运费
2017年02月22日 05:44:4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孙晶晶 首席记者 肖菁

  浙江在线2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晶晶 首席记者 肖菁)位于杭州市中心黄金地段的住宅小区,居然垃圾成山,恶臭阵阵。去年10月份,记者报道了杭州平安居小区一直欠缴垃圾清运费,导致小区垃圾无人清理。(钱报去年10月25日A4版《杭州市中心小区垃圾如山》详细报道)。之后,杭州市下城区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一纸诉状,将平安居的原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追讨拖欠了3年的小区垃圾清运费7万多元。

  2月20日,这起杭州首例“拖欠垃圾清运费案”尘埃落定。在下城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小区原物业公司——浙江中润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3天内支付拖欠的7万多元垃圾清运费。

  一年两万多的小区垃圾清运费

  拖了三年就是收不上来

  平安居小区位于中山北路屏风街旁,建于2006年,只有三幢居民楼,410多户居民。其中,一号楼和二号楼是商品房,三号楼是回迁房。

  据中北环卫所副所长杨国宝介绍,小区垃圾清运费一般都是一年一收。平安居小区每天产生25桶垃圾,大概三吨左右,每年垃圾清运费是25750元。可是,从2014年1月开始,小区的物业就再也没交过这笔垃圾清运费。

  中北环卫所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陈伟娟说,环卫所多次发函,上门去物业公司催缴,对方态度都挺好,可就是一直拖着不给钱。

  去年10月下旬,中北市容环卫所只好暂时停止了平安居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

  不过,考虑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天水街道、下城区城管局又紧急召开协调会,本着为居民服务的理念,决定暂时由中北市容环境卫生所继续垫付垃圾清运费,先将垃圾清除出小区,再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缴清拖欠的垃圾清运费。

  环卫所无奈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需三天内结清欠款

  这笔垃圾清运费欠了三年,为什么迟迟交不上?中润物业副总经理吴树荣也很无奈:“我们物业费收不上来,没钱交垃圾清运费用。”

  原小区物业管理的陈主任之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有超过2/3的居民都没有按时交纳物业费。我们一个月收上来的物业费一万元还不到,现在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都快发不出了,平常的运营很是艰难,基本上都要靠公司在其他小区服务所得的物管费补贴给我们这里,才能勉强支撑。”

  此次中北环卫所起诉到法院的诉求是清运费加上拖欠三年的利息。

  2月20日,下城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很快就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在2月23日之前,将拖欠的77250元支付给原告杭州市下城区中北市容环卫所。利息就算了。其他案件受理、财产保全申请等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物业公司表示会及时清欠

  并将追讨业主拖欠的物业费

  不要以为这回是物业公司输了官司。物业公司拖欠环卫所垃圾清运费,理应由物业公司支付给环卫所。但是,正如物业公司负责人所说,不是我不交,而是业主不肯交给我,这就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物业公司的吴经理说,现在经过法院协调,他们会在规定的时限内支付拖欠的垃圾清运费。另外,针对小区业主之前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他们也会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也是一种契约关系,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直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钟说,物业公司的职责有服务也有管理。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这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但是收取物业费,是它的管理内容,也是它的权利。物业公司不必等到被环卫所告了自己付出了垃圾清运费才去向业主追讨,其实在长长的三年拖欠期里,早就可以向业主追讨,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在现实中,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案子不少见,经常有业主说——我不交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但是大多数时候,这并不能成为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合法抗辩理由。而且,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不良行为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物业费收不上来,服务就很难到位,这就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和抵触,造成更多的业主拖欠甚至拒交物业费,这样一来,物业公司就更难保证服务质量,平安居当初就是陷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

  就算再不情愿

  也得交物业费

  没入住就不用交物业费吗?

  有人认为自己还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所以不用交物业费。其实,物业管理是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房屋建筑、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全面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于业主来说,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但是要因为服务不到位而拒缴物业管理费,如果上了法庭,这样的证据一般比较难提供。

  停车位少,业主每天都停不了车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是否交纳所对应的义务是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时是否已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其应尽之合同义务和责任。而业主所提出的相关服务项目问题,尤其是与买卖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相关的问题,因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不能成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合法抗辩理由。

标签: 物业公司;业主;垃圾;运费;物业费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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