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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安居回应: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可兑现
2017年03月06日 16:07:21 来源: 每日商报 见习记者 朱光函

  12年前,消费者刘先生将装修新房的任务交给了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安居”)。没想到,装修后的房子里,每天都能闻到臭气,而且一闻就是12年。为此他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我向装修公司提出‘每天赔偿1元钱’的要求,对方不同意,我希望百安居能给我一个解释。”

  本报消费维权版于2017年2月20日在7版以《消费者为何向百安居提出每天赔偿1元钱?原来是排气管道上有洞口没有密封 消费者认为过错在装修公司,害全家闻了十二年的臭气》为题,报道了刘先生的遭遇及百安居的处理意见。

  近日,记者再次联系消费者、百安居杭州和百安居总部,了解此事进展。

  消费者:

  百安居承诺按照每天1元钱赔偿

  但需要我在百安居消费才能抵扣

  刘先生:消息见报当天,百安居杭州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我,向我承诺,可以按照每天1元钱的标准赔偿我,但在后续的沟通中,对方工作人员却改口,声称我要继续选择百安居装修,才能通过抵扣的方式,得到赔偿,对此我不认同。

  我算是百安居的老客户了,除了这套房以外,我还有另一套房也是找百安居来装修的,但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已不愿选择该品牌。

  我希望百安居能兑现自己的承诺,向我提供现金赔偿,或提供等价的货品,如果百安居一定要我选择其品牌装修后才能得到赔偿,那我就选择百安居“699元/平方米”装修套餐,并在此套餐的总价基础上,减去4000多元的赔偿款。

  商家:

  直接赔偿现金或货品我们做不到

  百安居杭州店的胡经理:我们现在只能提供一种赔偿方案,就是刘先生再次选择百安居,然后通过总价抵扣的方式,赔偿刘先生,而刘先生提出的在“699元/平方米”装修套餐的基础上抵扣赔偿款,这一点我无法做主,需要总部批准。

  百安居总部王经理:刘先生的情况,我们已开会研究,目前可以为刘先生提供两种赔偿方案:一种是刘先生到百安居的门店选择装修,然后在总价基础上,我们可以为其减免部分人工、材料费用,用以抵扣此前承诺赔偿刘先生的4000多元赔偿款;第二种方案是,刘先生可以选择前往百安居购买装修材料,公司可以在刘先生满足一定消费额的情况下,赠送刘先生与赔偿款等价的货品,不过消费额的具体数额,目前我无法给出答复,需要刘先生到店协商。

  而刘先生要求的选择“699元/平方米”装修套餐基础上再抵扣赔偿款的方案,我们无法做到,因为这是公司在线上的活动,付款流程和线下支付的流程不一样。

  (对商家的方案,刘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还会与百安居方面协商。)

  律师:

  商家承诺的赔偿应以书面形式呈现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刘先生装修维权的情况,的确有些复杂。装修12年后,再让商家赔偿,也的确不容易。既然现在商家已承诺,可以为刘先生提供赔偿,就应兑现承诺,一方面是为自己的过失买单,另一方面也是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此外,在赔偿没有兑现前,刘先生应要求商家以书面形式承诺赔偿的金额,而赔偿的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标签: 承诺;安居;赔偿;装修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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