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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2016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7年03月14日 08:39:51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姜晓霞


  明明是“油鱼”,却冒充“马哈鱼”进行销售;房产配套设施还没有开建,却号称“左拥公园右携名校”;蚕丝面膜不合格,却在天猫网上销售。

  昨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杭州市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举措,并发布了2016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记者发现,食品、房地产、医疗美容等行业虚假宣传行为较突出,消费者要警惕黑心商家的各类消费陷阱。

  警惕食品生产和销售陷阱

  打着“马哈鱼”名义销售“油鱼”

  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寻常客野生鱼府”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购入一批“油鱼”,并在菜单上对外宣称为“马哈鱼”进行销售,于是立案。经查证后,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在菜单中宣传其实际销售的“油鱼”为“马哈鱼”,并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给对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6年1月,下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无证无照生产山核桃、野笋等食品

  2016年10月13日,临安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购买的山核桃涉嫌无证生产。经查证后,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包括山核桃、夏威夷果在内的6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终对当事人处于人民币251490元的罚款,同时责令改正。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和赔偿要求予以支持并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

  对房地产广告多长个心眼

  “失踪”的房地产配套文化教育设施

  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前往万科草庄三期楼盘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勇视广告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左拥公园右携名校”中所提到的名校为规划中的小学,为文化教育设施,至案发时仍未开建,但广告中并未提及该学校在规划中或者建设中。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罚款25000元。

  房产广告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

  2016年7月,先后有23位“碧桂园珑悦”买受人向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举报杭州碧桂园久泰置业有限公司在“安居客”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虚假宣传,并使用绝对化用语,同年8月1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使用了“第一个物理意义上的豪宅”、“前所未有,此后再无”、“营造标准最高,没有之一”等绝对化用语,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整。

  “面子消费”一定要悠着点

  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杭州博雅医疗美容门诊部在网页中出现了“全息影像鼻部精雕,1MM眼部精雕”等介绍诊疗技术、治疗方法的用语,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于2016年8月28日确认上述举报属实。经查证后,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属医疗广告内容超出限定项目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七)项之规定,属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效果、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或宣传的诊疗科目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范围的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天然蚕丝面膜竟不含蚕丝成分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连续接到9件举报,反映杭州彼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上销售的蚕丝面膜为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虚假宣传,于是并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对“BEELY桑葚果精华蚕丝面膜”和“BEELY玫瑰精华蚕丝面膜”宣称其成分中含有天然蚕丝,实际上并非天然蚕丝成分;当事人网上销售的“BEELY玫瑰精华蚕丝面膜”这款产品,并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批文,是普通化妆品,但却宣称其配方是“最佳美白配方”,宣称有美白功效,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对两项违法行为共计罚款5万元。

标签: 消费;维权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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