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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 余杭就业社保并轨主城区 这些事项即将调整
2017年09月22日 08:55:49 来源: 余杭发布

  06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调整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到镇街社会事务管理办(科)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调整后:用人单位到户籍或经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07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受理

  调整前: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向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提出申请。

  调整后: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提出申请。

  备注:就业社保相关待遇标准、管理要求等,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停机切换

  2017年9月27日18时至2017年10月2日6时期间,暂停本区就业、社会保险、社区平台、业务经办(含相应的网上办事业务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相关系统,共计108小时(其中10月1日至2日为法定节假日);2017年9月30日18时至2017年10月2日6时期间,暂停医疗费结算及医保“一卡通”结算系统,共计36小时。

  具体说明如下:

  1.停机切换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含镇街、村社区经办点)暂停受理业务(包括查询、打印社会保险有关信息);

  2.停机切换期间,余杭区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余杭人力社保微信服务号、社会保险自助服务暂停开放(包括查询、打印社会保险有关信息);

  3.停机切换期间,相关银行各网点停止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业务。为避免缴费中断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请委托余杭区社保的签约银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务必在9月26日16时前在银行存入足够的金额,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4.2017年9月30日18时至10月2日6时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含跨省、省、市一卡通单位)发生的医疗费,以现金形式结算,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医凭证、本人银行卡、相关登记表、医疗费原始发票、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等,在2018年3月底前到余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D区)按规定办理报销。

标签: 调整;社会保险;余杭区;保费;就业登记手续;就业补贴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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