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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 杭州出台更严“问责办法”
2017年11月09日 08:17:11 来源: 青年时报 丛杨 郑莉娜

  “放着明天再办……”“下次再来吧……”“这个不归我管……”办事拖沓、敷衍了事,互踢皮球,这样的事儿今后将受到更加严厉的问责。日前,杭州重新修订出台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从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规定。

  7个月查处

  “三不”问题118起

  “上城区望江街道兴隆社区原党委书记陈炯、居委会原副主任刘锟等人因对违规用工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受到问责。”

  “下城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区绿化办主任杨德杰,区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河道监管中心原主任傅卫国因对环境整治不力受到问责。”

  “江干区笕桥街道浜河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徐志祥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受到问责。”

  ……

  今年7月,杭州市作风办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13起典型案例,全部都是因为“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受到问责处理的。记者梳理了一下这些典型问题,有的是贯彻上级部署打折扣,有的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有的审核把关敷衍塞责,有的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担当、不作为。

  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相关问题118起,问责20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4人。个别党员干部在履职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杭州市纪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吃不喝也不干”,“三不”问题成了作风建设中的新顽疾,阻滞了改革的进程,影响了杭州经济发展的大计。

  问责对象“全覆盖”

  履行公务套上“紧箍咒”

  由此,近日杭州重新修订出台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在原来的问责办法的基础上,从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规定。

  根据规定,问责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市作风办负责人解释,这就实现了问责对象的全覆盖,为所有履行公务的人员套上了“紧箍咒”。

标签: 问责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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