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借来的车女友开着撞上别人 法院判决这对恋人责任七三开
2017年11月15日 08:47:57 来源: 青年时报 记者 郑舜 通讯员 苍轩

  今年1月13日凌晨,小林喝完酒后, 让没喝酒的朋友小明帮忙开车。小明中途下车后,小林便让无驾驶证的女友小陈代为驾驶。不料,小陈撞上其他车辆,并导致其他车辆上的乘客受伤。被撞车主和受伤乘客将无证代驾的小陈、车辆管理人小林、车辆登记车主小玉、代驾了一段路的小明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无证驾驶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小陈对事故发生负全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林是车辆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对本案交通事故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确认赔偿比例为7:3。最终,法院判决小陈赔偿21446.6元,小林赔偿9191.4元。

标签: 赔偿;保险公司;乘客;赔偿责任;驾驶证 责任编辑: 金英磊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