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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老邻居为何拿榔头相见?都是水管惹的祸!
法院首选调解 让老邻居握手言和
2018年01月16日 09:56:35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通讯员 西法 见习记者 骆静怡

  小陈和王大姐是多年的老邻居,而且两人的丈夫还是前同事。之前走得挺近,但是这几年,两家的关系却闹得很僵,小陈甚至还把王大姐家的门给砸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楼上漏水严重

  楼下不堪其扰

  事情要从去年11月2日说起。当天晚上9点多,小陈下班后接儿子放学回家,发现自家的房顶漏水了,客厅都湿了。于是赶紧前往401室。由于不久前,房东王大姐搬家了,现在401室出租给别人,小陈只能电话联系她,王大姐称会在当月5日叫人来维修。第二天,小陈发现房子漏水越来越严重,怀疑是楼上水管破裂,再次联系王大姐要求尽快处理。11月4日,维修工到401室上门维修,但王大姐并没有出现。小陈看到自家湿哒哒的地板、起壳的墙面、发霉的钢琴……一怒之下就用榔头把401室房门的把手和保险给砸坏了。

  听到自家的房门被砸,王大姐向派出所报案,认为小陈是故意损毁自家的财物,要求其赔偿财物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两万多元。这期间,公安机关对双方多次进行调解,但两人都在气头上,谁都不肯让步。公安机关告知小陈,如果双方不能就该案达成和解,依照相关法律小陈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不甘示弱的小陈,向西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大姐赔偿修复房屋费1万多元。

  走鉴定程序不合理

  法院决定调解

  承办案子的法官发现在这起案子案标的金额比较小,而且王大姐否认自家房屋漏水对小陈造成损失,想要做房屋损害原因鉴定和损失鉴定。但是一旦进入鉴定程序,将会面临鉴定周期长、程序复杂、费用较高等一系列问题。而且在等待鉴定过程中,受损的房屋不能得到及时的修补,房屋受损的范围很有可能继续扩大,调解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于是法官联系了王大姐报案的派出所,提出将两案一并处理的调解方案。

  之后,法官通过电话分别和小陈、王大姐进行沟通。电话里,小陈情绪很激动:“这几年楼上房屋隔三差五就漏水,我们和房东说了很多次,但是房东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辞,从来没有出面解决。我之所以砸锁,也是为了让对方出来处理。”法官耐心劝说小陈首先应平静下来,既然损失已经造成了,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然后平心静气协商解决。在反复交流中,小陈认识到砸门的行为是错误的,已经构成了违法,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另一方面,法官联系到王大姐,劝其站在小陈的角度考虑问题。之后,王大姐同意法院调解,但是认为小陈的开价过高,不能接受。最后,小陈在赔偿费用方面同意做适当让步,王大姐也对小陈砸门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同意赔偿小陈房屋损失共计3500元。

  2017年12月23日,小陈和王大姐来到西湖法院调解室,在法官准备好的协议书上分别签字、按手印。同时,派出所民警将以法院出具的调解为依据,顺利结案。

  房屋漏水大部分与物业无关

  双方谈不拢时可考虑鉴定

  遇到楼上住户水管破裂、房屋漏水,应该如何处理呢?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军威认为,首先要看房屋买来时是否精装修。如果楼上漏水住户买的是开发商精装修的房子,且在保修期内,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需要将漏水的地方修好,并赔偿楼下住户的损失。但如果买的是毛坯房,业主自己装修,那么就是业主自己的责任。出现这种情况,双方可先自行调解,赔偿的金额一般以受损的金额为准。万一双方在金额方面谈不拢,可以考虑做房屋损失鉴定。

  至于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吴律师认为一般家里漏水与物业无关。除非是厨房或卫生间的下水道堵塞,导致水漫出来,物业可能有一定的责任。

标签: 漏水;房屋漏水;大姐;物业;房屋;楼上;调解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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