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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酝酿修改《控烟条例》
今后在杭州 电子烟也不能随便抽 在禁烟场所吸烟可罚200元
2018年04月28日 08:44:06 来源: 都市快报 记者 魏奋

  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审议了《关于修改〈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草案)》。

  修改草案全面加大了“禁烟”处罚力度。

  如,对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行为,原《条例》规定是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罚款50元;修改草案调整为“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同时罚款50元,拒不改正的则处以二百元罚款”。对吸烟点设置不符规定、在无烟日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修改草案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而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控烟职责的,原《条例》规定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罚款;修改草案调整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同时罚款,罚款金额从“五百到二千元”调整为“二千到二万元”。

  近几年,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新型烟草产品越来越多了。其实,包括电子烟等在内,任何形式的烟草使用都有害健康。

  为了体现立法的前瞻性。修改草案增加了对吸烟的定义:“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这就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也纳入了控烟范围。今后在杭州,电子烟也不能随便抽了。

  控烟范围,原《条例》是“杭州市市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修改后扩大为“杭州市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

  监管部门,原《条例》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控烟监管。修改后,除卫生行政部门外,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教育、文化、交通运输、旅游、体育、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也参与控烟工作。监管职责的具体划分,由市政府另行发文细化。

标签: 电子烟;吸烟;杭州市;草案;禁烟场所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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