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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 萧山约3万户企业可享减税红利
2018年05月04日 09:21:06 来源: 萧山日报 通讯员 王金 孔炜宏 记者 郑舒铭

  “我的企业以前是一般纳税人,但是总的营业额不高,才100多万元,现在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低了不说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真是太棒了!”杭州千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先生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同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此外,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推出了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等改革措施。

  5月1日,我区纳税人杭州佳杰管业有限公司顺利开出第一份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公司今天开出了2张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之前的17%的税率,可以少计提销项税718.77元。”该公司负责人鲁哲杰说道。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国家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又一项减税降负措施,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惠及我区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大部分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振兴我区实体经济,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萧山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表示,据统计,我区约3万户企业可享减税红利。

标签: 增值税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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