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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一起处理信访投诉不当案件剖析
——回应群众诉求慢吞吞?问责!
2019年01月16日 06:04:43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通讯员 颜新文 戴书圆 记者 吕玥)

  浙江在线杭州1月16日讯(通讯员 颜新文 戴书圆 记者 吕玥)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印发一则《关于3起“三慢”及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其中,一起拱墅区商务局处理商业预付卡信访投诉不当的问题,更是因为事情之“小”成为关注焦点。

  2018年8月,市民王某拨打12345杭州市长热线反映,自己在某医疗美容机构办理的消费卡涉嫌消费欺诈,要求退费未果。拱墅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受理了这起投诉后,当日就将该件交办给区商务局。不料区商务局却在第二天反馈称,“医疗”问题不属于其职责范围,随即退件。

  随后,这起投诉件又被交办给拱墅区卫计局,该局认为这起消费纠纷也不在其职责范围内,同样作了退件处理;最后该件被交办给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该局还是反馈预付卡问题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最后这起投诉件在流转3天后,又回到了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事实上,王某反映的问题确属预付卡纠纷。根据杭州市政府2017年转发给各单位的《关于明确商业预付凭证处理单位工作职责的协调会议纪要》,明确“有关商业预付凭证纠纷问题,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处理,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因此该件确应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处理。即便该件存在办理职责争议,但从工作首办责任、“最多跑一次”工作原则出发,相关部门不应互相扯皮,随意退件,导致群众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经事后查明,当时区商务局接件后,根据规定确实已转交至该局商业预付卡投诉受理中心办理。不过经办人陈亮接件后,因每天处理的信访件较多,只是简单看到“医疗”两个字,未仔细审核投诉内容,直接作退件处理,后来该件在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之间空转并被退件。因此,经办人陈亮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该件经区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自行协调后得到解决。

  据了解,这一问题也是拱墅区最近开展的“兴五风、破三慢”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拱墅区对处理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情况已先后通报3次,问责10人。


标签: 拱墅区;信访投诉;不作为;问责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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