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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杭州富阳、临安、桐庐通报9起不实信访举报
2019年04月21日 20:57:23 来源: 杭州网 颜君如 季轩

  杭州网讯举报是公民的一项神圣权利,也是反腐的重要手段。但恶意举报、不实举报不仅是对被举报者的恶意中伤,使干事担当者既流汗又流泪,更挫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敢于干事者撑腰鼓劲,近日,杭州多地陆续公布一批澄清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

  富阳:通报2起澄清正名、打击诬告案例

  1、关于澄清反映东洲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俞一波违规拆迁及贪污民联村安置留用地征地款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以来,东洲街道民联村村民徐某某不断向中央、省、市、区四级纪检监察机关来信、上访反映东洲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俞一波在民联村违规拆迁以及贪污民联村安置留用地征地款等问题,并且在公开场合散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扬言其要“拿下俞一波”之类的言语。经区纪委调查,东洲街道民联村城中村改造上徐家区块搬迁项目因列入2018年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而实施,并非领导个人所决定,整个搬迁过程符合有关规定。民联村安置留用地土地在审批中而暂时未开发,不存在土地款被俞一波贪污的问题。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举报人徐某某因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散播谣言被公安机关口头告诫,徐某某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2、关于澄清反映公安富阳分局银湖派出所教导员施林锋行为不检、作风不廉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1月6日至7日,徐某向浙江政务网和富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举报银湖派出所教导员施林锋与她人关系暧昧等不正当行为,保护她人卖淫以及收受好处,帮助娱乐场所出头,遇到检查提前泄露消息等违纪违法行为。经区纪委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富阳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调查,举报人因施林锋在处理其报警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批评,便对施林锋产生不满,于是捏造施林锋存在相关问题等不实情节进行举报,意图对施林锋造成不良影响,达到泄愤的目的。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徐某因诬告陷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

  临安:通报澄清4起不实信访举报

  1、关于澄清反映板桥镇政府克扣困难群众住房补助款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7月,群众实名反映板桥镇政府克扣豆川村困难户蔡某某住房补助款,应补12000元,实际只发放4000元的问题。经查,2015年,板桥镇豆川村村民蔡某某户因家庭困难,申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经区住建局审批核准,给予该户120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按照流程,该款项应直接打入蔡某某户银行帐户,但蔡某某未提供有效的银行帐号,导致无法正常汇款。在此情况下,区住建局和板桥镇联系,商议将该款项打入板桥镇政府帐号。板桥镇在与豆川村联系后,由蔡某某提供有效银行账号,板桥镇政府于2016年2月3日将12000元汇入蔡某某银行帐号。蔡某某本人亦确认收到上述12000元补助,不存在12000元补助款实际只收到4000元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反映於潜镇自由村120万元应保湾果树山租赁款不入村账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於潜镇自由村果树山租赁款,共30年租金(2012年3月至2042年3月)120万元的款项一直未入村集体账户,不知去向的问题。经查,2012年1月,经於潜镇自由村五组各户主表决,同意将该组应保湾原果树山租赁给管某某,并签订《果树山租赁协议》。但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10年(201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租金为前五年每年4万元,后五年每年5.5万元,并非反映中提到的承包期30年租金120万元。2012年至2018年,承租人均按协议规定,逐年向自由村经济合作社交纳租金,共计31万元,并不存在120万元的果树山租赁款未入村集体账户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反映湍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旭平在新招乡村医生过程中收受礼金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1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湍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旭平收受张某某所送1万元礼金将其招聘为乡村医生的问题。经查,湍口镇雪山村因地处高山偏远,且乡村医生用人紧缺,该村一直未配备乡村医生。2014年下半年,雪山村村委会主任钭某某主动联系具有乡村医生行医资格的张某某拟聘其担任雪山村乡村医生。经卫计局审核同意,张某某被聘为雪山村乡村医生并到岗履行职责。2018年下半年,因雪山村卫生室改建为文化大礼堂,卫生室暂停工作,张某某以乡村医生身份被安排至湍口镇卫生院工作,并兼顾雪山村慢性病管理工作。经查,张旭平未参与张某某担任乡村医生的招聘工作,也不存在收受张某某1万元礼金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4、关于澄清反映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驾驶员因未送礼被开除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驾驶员杨某某因未向公司送礼被开除的问题。经查,杨某某原系临安市怡和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工,2011年12月20日起在原杭临公交公司(现已合并至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担任驾驶员。2015年10月,杭临公交公司因经营需要,推荐其去原临安市城市公交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担任驾驶员,因杨某某当时考虑到自身身体等原因不愿去,所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与杨某某解除劳动关系,将其退回临安市怡和劳务有限公司,并补偿18552元。杨某某本人也表示不存在因未向公交公司送礼而被开除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桐庐:通报澄清3起不实信访举报

  1、对桐庐县合村乡人大主席杨志强工作期间带领乡干部、村干部外出旅游的不实举报。

  2017年7月27日,有群众匿名举报合村乡人大主席杨志强在星期五上班时间带领乡干部、村干部外出旅游的问题。经查,合村乡从2013年开始打造全域旅游示范乡,2017年被指定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乡,为更好推动中心工作开展,经合村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4日至7月16日,组织合村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各行政村主要干部赴龙泉市青瓷小镇、丽水市莲都区、德清县莫干山镇、安吉县彰吴镇、余杭区鸬鸟镇等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经验。本次外出考察已按程序备案获批,考察行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有违规到景点游玩的情形。反映的问题不实,现予以公开澄清。

  2、对桐庐县富春江镇金家村党支部副书记陶先垚、金家村村委委员郑登峰不解决群众低保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8月31日,有群众实名举报富春江镇金家村党支部副书记陶先垚、村委委员郑登峰将不符合条件的杨某列为低保户,将符合条件的周某未列入低保户的问题。经查,杨某因视力一级残疾,经本人申请及村镇县三级核定,被认定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残保待遇。周某,经富春江镇民政办核实,信访反映之前12个月未产生大额医药费,且其子女家庭条件尚可,目前暂不符合低保条件。富春江村镇干部办理杨某、周某低保事项符合《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杭民发〔2017〕224号)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问题。反映的问题不实,富春江镇纪委向举报人作了当面反馈,现予以公开澄清。

  3、对桐庐县城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倪丁泄露举报人信息,使举报人遭受威胁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13日,有群众实名举报城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倪丁泄露举报人信息,使举报人遭受威胁等问题。经查,2018年9月5日,举报人向倪丁举报城南街道某村村干部骗取青苗补偿款,倪丁在接到信访举报后按程序受理,第一时间到该村调查核实,经查发现该村青苗补偿款清单已按规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存在村干部骗取青苗补偿款的情况。同时无证据证实倪丁存在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人被威胁的情况。反映的问题不实,县纪委监委向反映人作了当面反馈,现予以公开澄清。

标签: 澄清;乡村医生;信访举报;举报人;公交公司;板桥镇;反映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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