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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贪污200多次为何未被发现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深挖一起校园腐败案背后的问题
2019年06月18日 06:22:55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颜新文 季冰 记者 吕玥

  浙江在线6月18日讯(通讯员 颜新文 季冰 记者 吕玥) 今年以来,杭州市高新区(滨江)73所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公楼内,都出现了一块印有二维码的监督牌——学校教职工只要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向区纪委区监委的电子监督平台举报问题和反映情况。这是区教育局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的举措之一。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地2018年查办的一起校园腐败案。

  2017年底,杭州滨兴学校部分教职员工反映工资奖金出现少发漏发的问题,区教育局在内部检查中,发现了该校财务处原主任朱权涉嫌贪污的情况,并主动向区纪委区监委报告。区纪委区监委在初核后发现朱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对其立案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13年至2017年间,朱权利用职务便利,以学校教师名义私自办理6张存折,采取虚报学校教职工工资、虚开发票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117万余元,用于投资股票和个人消费,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为何朱权在4年时间里具体实施了200余次贪污行为,很多虚报项目内容雷同甚至是明显重复,还能屡屡得手?调查发现,漏洞就出在该校日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朱权一人身兼出纳和会计两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出了问题就难以被及时发现。

  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前后两任校长,显然难逃其咎。一方面他们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排除存在的廉政风险;另一方面未能把好财务审核的最后一关,对财务人员提供的票据和账目没有履行好核实义务,也没有定期检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纪委区监委向区教育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提出加强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校园财务管理的意见,并对案件背后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原校长冯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免职处理;前任校长因在任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责令检查处理。此外,对学校党支部书记没有充分履行对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给予通报处理。区纪委区监委还会同区教育局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并开发“清廉学校”财务监督系统,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监督。

标签: 区纪委;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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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贪污200多次为何未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