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垃圾分为四类 处罚力度将加大
2019年08月02日 09:34:45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郑莉娜 文 叶丛 制图

  图为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资料图片)。数据显示,目前杭州全市日均产生垃圾12000余吨,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杭州是全国垃圾分类工作首批46个先行先试的重点城市之一,今年杭州也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6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批准。修改决定将自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分类有难度? 智能小程序将亮相

  数据显示,目前杭州全市日均产生垃圾12000余吨,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按照新的分类标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原来的“餐厨垃圾”改为“易腐垃圾”。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杭州垃圾分类存在“知行不合一”的问题,他们正在想办法,“我们这段时间梳理了杭州市民日常的生活垃圾大概有1.6万余种。那么多垃圾,大家都要分清楚,确实有难度。”为此,市城管局已制作完成一系列科普类生活垃圾分类手册,教市民如何分类;同时,还联合科技公司开发了垃圾分类智能小程序,今后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就能快速识别垃圾,不会再“傻傻分不清楚”。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罚了之。翻阅新修改的《条例》,其中不仅明确规定公民有义务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还对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资源再利用等作出一系列规定。

  “垃圾越少,越有利于垃圾分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推进垃圾减量,千万不要小看细节。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要自觉强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开动脑筋,积极作为,多在细节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

  803辆清运车都有标识 “混装混运”将重罚

  此前,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效果欠佳,既与群众的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后期处置不够规范、不够到位有关。

  有不少市民曾吐槽说,“我家的垃圾明明分好类的,清运车却混在一起运走了”“垃圾分类我们肯定支持,但前面分、后面混,这样的分类要不得”。“混装混运”无疑是垃圾分类的绊脚石。

  新修改的《条例》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单位,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绿车对绿桶、黄车对黄桶”的管理模式,对803辆垃圾清运车进行了标识,一旦发现“混装混运”,可以第一时间向市城管局反映。

  此外,《条例》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废弃物应当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其他易腐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市城管局表示,目前,杭州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的项目建设。等到明年临江焚烧厂等项目建成后,杭州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将基本建成。

  乱丢丢错要罚款 还将计入信用档案

  事实上,早在2000年6月,杭州就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开始了垃圾分类的尝试和探索;2015年,杭州又入选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其实大多数人对垃圾分类这个概念都非常熟悉,也认为非常值得去做。现在有了明确的法规规定,做不好就被罚,倒逼我们把这件早就该做的事情做好。”下城区武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唐国宏说,武林街道还专门开设了学习垃圾分类的课程,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新《条例》还修改了对乱丢垃圾、丢错垃圾的行政处罚: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除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新《条例》还新增加了一条“信用处罚”——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根据市统计局以及学校的社会调查,杭州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很高,达到了96%,但实际的参与率却并不高。截至目前,杭州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有3400余个,各类机关、事业单位2036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已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4个。

  “对于修订《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我第一时间关注,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同时也能感觉到,一些群众会对此不适应。”家住西湖区名仕家园的宋家骏说,这就好比当年的杭州礼让斑马线写进法条,一开始大家也觉得不适应,如今在杭州斑马线前礼让已经入脑入心。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分类也会从一项制度要求逐渐变成一种自觉习惯。

标签: 垃圾分类;垃圾;杭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市城管局 责任编辑: 金林杰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垃圾分为四类 处罚力度将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