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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撞了辆摩托车,竟然要赔8万多
刚来杭州的小哥,一个红灯闯出大祸
2019年10月22日 06:24:05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经开法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3月17日晚上10点45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3号路口,发生了一起摩托车和自行车相撞的车祸。

  事后交警认定,骑摩托车的金某行经路口未减速,而骑共享单车的宁某是闯红灯,所以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当时两辆车都有损害,两个人也都受了点皮外伤。但是,金某说,他的摩托车修修估计要十来万。

  宁某惊呆了。宁某刚刚技校毕业来杭,找到工作没多久。这辆摩托车他也不认识。

  是一辆杜卡迪。杜卡迪是一个意大利品牌的摩托车,有近百年历史。在骑手界有个说法,哈雷、戴维森代表生活品位,而杜卡迪则带着热情与执着,是一种奢侈的高性能玩具。

  因为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摩托车主金某将宁某告上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金某申请对其摩托车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金某与宁某协商,一致同意由法院通过摇号,对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机构6月28日出具《公估报告》,鉴定意见为金某的车辆维修费合计13.24万元。金某为此支出鉴定费8600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金某驾驶摩托车与宁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行经路口未减速行驶确保安全,负事故次要责任;宁某违反信号灯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宁某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但没有申请复核,亦没有提交相反证据,法院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并无不当,予以确认。

  金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132400元,支出鉴定费8600元,共计14.1万元,由宁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所以为8.46万元。 

标签: 摩托车;路口;自行车;杭州;司法鉴定;交警部门 责任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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