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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一年查获近50起剧组人员酒驾
现在到横店拍戏,要先签“拒绝酒驾”承诺书
2017年05月06日 08:05:5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张姮 通讯员 吕奇 卢瑶 蒋宣国

  浙江在线5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叶梦婷 张姮 通讯员 吕奇 卢瑶 蒋宣国) “五一”小长假期间,艺人刘某在横店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以此事故为契机,昨天下午,金华交警在横店发起演艺圈“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承诺倡议活动——以后演艺界相关人员进入横店工作,要先签订“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安全承诺书。艺人若被交警部门查实酒驾行为,演艺公司将终止与他们的合作。

  4月29日凌晨1点左右,在东阳市横店华厦大道西桥头路段,一辆黑色轿车撞到护栏,驾驶人刘某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很惨烈,钢质护栏被撞弯,车挡风玻璃也撞碎了,交警没有发现紧急制动痕迹。后经对驾驶人刘某抽取血液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230mg/100ml,远超醉驶80mg/100ml的标准值。

  东阳市交警大队横店中队中队长郑宇珊告诉记者,去年年5月到今年5月,横店中队共查处酒驾案件300多起,其中涉及剧组工作人员和艺人的有近50起。而在这300多起酒驾案件中,醉驾案件116件,其中涉及剧组工作人员和演艺人员的有16起,占比超过10%。

  横店影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明英表示,“艺人发生经交警部门查实的酒驾行为,我们将和这位艺人终止劳动合同。”此外,这类酒驾艺人后续合作也将没有机会。酒驾引起的所有损失,都将由艺人自己承担。

标签: 横店;艺人;酒驾行为;血液酒精含量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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