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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0元可享5大保障 金华市区也有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2017年05月15日 15:12:00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唐伯余

  5月9日,市区老人苏震南专程到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电话82374100)咨询:市区有没有由政府引导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苏震南说,他看到5月5日的《金华晚报》报道,说兰溪市目前正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该保险由兰溪市政府引导,实行市场化运作,相关保险公司让利,市民自愿参保。保费每人每年只需30元,符合条件的老人保费还可由政府买单。他觉得兰溪的这种保险很好,想打听一下,市区是否有类似保险?有的话如何办理?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本级2015年即已开始试点专门针对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并于2016年正式推开。保费由政府买单的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人:一类是具有市本级户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第二类是60周岁以上的低保、五保、三无、失独老人。市本级这两类人群合计约22000人。

  市民政局老龄综合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本级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跟兰溪差不多,但保障内容与兰溪有不小的差别。具体承保公司通过政府平台公开招标,目前的中标公司是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至于怎么办理投保手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如何赔偿等,可咨询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本级团体险部负责人叶经理向记者介绍了市本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情况。

  他说,由政府买单的老人,每年政府部门会把符合条件的老人名单给他们,由他们统一办理,不需要老人自己申请。自费对象可以去义乌街921号他们公司的柜台办理,投保人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就行。如果会操作微信的,也可通过微信办理,只需把姓名和身份证号等报给他们,并将30元保费通过微信转给他们即可。对于个别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以通过电话与他们联系,他们可以上门服务。另外,他们平时还与各乡镇、街道的老龄办合作,每个月选二三个乡镇、街道,派人上门办理。

  关于赔偿标准,叶经理说,赔偿主要是5个方面:第一,保期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不含因病身故),一次性赔偿2万元;第二,保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再报销1000元;第三,保期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每住院一天赔偿住院补贴20元,单次事故最多赔偿20天。一个保期(一个年度)最多不超过180天;第四,保期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的,凭医院诊断证明等赔偿200元(仅限于没住院的情况);第五,保期内乘坐飞机、火车和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身故的,分别一次性赔偿10万元、3万元和2万元。

  关于保费,他说,50岁至80岁(含80岁)的老人每年每人30元,80岁(不含80岁)以上的老人由于风险太高,现在已经调整为每人每年50元。

  叶经理说,如果市民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向他咨询,电话是82468410、13867955534.

标签: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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