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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房产中介哪些经营行为不规范?
2017年06月22日 10:53:14 来源: 金华晚报 潘逸

  当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火热。昨天,记者获悉,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开展了房产中介执法检查,从全市300多家中介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1家,并对两家被投诉举报的中介机构进行查处。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房产中介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依法依规经营,做到企业、收费、房源信息全面、准确、醒目公开,但也少部分房产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据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查处,15家中介机构因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应公示相关的内容和有过期的房源信息,现场进行了整改,市建设监察支队立案调查2家,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3家,市物价局对告诫未整改到位的处罚1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家。目前,下达责令整改的9家中介机构均已整改到位。

  房产中介存在哪些不规范经营行为?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房产中介主要存在5个方面不规范经营行为。具体来说,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存在问题整改不积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房产中介未按规定备案等。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和内容及标准等信息。在实际检查中,义乌市华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营业执照放财务人员抽屉里,相关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均未在醒目处公示。金华市浙泰房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和美房产代理有限公司金磐路分公司公示的收费依据错误且均没有公示服务的内容。安居房产在经营处外墙张贴的房源信息已经较久,未及时核对更新。  

  部分房产中介还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义乌市华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悬挂有多个荣誉牌匾,经查基本都属于虚假信息,已立案查处。部分中介内张贴有房地产开发商的违法广告,如房媒房产在其明伦街的分店张贴鸿泰豪苑“首付一成”和瑞唐中心“对不起我们要涨价了3#楼全面上涨300/m2”的违法广告。部分中介公司门口或店内有金华海洋世界的招商广告,未提示风险并保证收益。

  在检查中,还有个别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目前存在房地产经纪公司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的人员比较少,从而造成金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偏低,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有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到住建局备案。 

  选中介,也要“比三家”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收费标示从1%~2.6%,实收应为由双方协商确定,要选择明码标介规范的中介,学会选中介“比三家”。

  目前,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当前竞争充分,其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市场竞争形成。随着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房屋中介服务的内容不断扩大,从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到房屋产权代办、房屋按揭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各公司在提供的同一服务项目其内容各不相同。有的房屋买卖代理服务中包含了房屋产权代办、房屋按揭代办的服务内容,不再另外收取相关的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是将其单独设立,要另外收取费用,而其中介服务费相差也很大,从标示的向买卖双方各收取1%~2.6%各不等的中介费。

  因此,买卖双方选择适合自己的中介公司,在选择服务对象前先问清相关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签订房产居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房产中介没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或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减少服务和未服务收费的或谎称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的,最好不要选择,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发生纠纷时可拨打88900000、12358等进行投诉举报。

  另外,市民选购房屋时可以充分利用参考价确定所售房屋的价格。卖方在确定房价时应充分参考当前金华房产交易网上公示的该小区同类房源平均价格做好参考,根据所售房源所处的位置、楼层、装修情况、朝向、建设时间等信息综合考虑其所售房的价格,避免房屋价格信息不明,出价过低一旦买卖合同签订后再反悔就要承担违约金的后果。买方亦如此。

  同时,在实际买卖房屋中,签订买卖合同最好双方同到场,避免中介签订阴阳合同赚差价的问题发生。《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否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如果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见面,核验房产证等信息就可避免被“吃差价”。签订合同时卖方出示的房产证户名、身份证号不是合同的卖方,买方不是房产证过户后的买方就要考虑,这样的合同就尽量不签,避免存在“吃差价”。


标签: 比三家;房产;房地产经纪;中介;公示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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