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武义县公安局获悉,嫌疑人冯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自6月1日《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武义警方破获的第一起涉嫌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案件。
5月初,武义桐琴派出所民警在侦查一起网络刷单盗窃案时,发现每个刷单盗窃嫌疑人都有数十个甚至上百个IS语音账号。正常情况下一个用户只需要一个账号,刷单盗窃用的IS语音账号是哪里来的?经侦查,利用木马盗号软件盗取IS语音账号的犯罪嫌疑人冯某、陈某夫妇浮出水面。桐琴派出所组织力量赶赴广东电白县,经过两天两夜的蹲点守候抓获冯某、陈某夫妇。
经查,冯某夫妇均无正当工作,通过购买盗号软件进行非法牟利。冯某在IS语音平台中发布盗号木马,只要有人点开盗号木马,IS语音账号信息就被其窃取,冯某再通过QQ、支付宝等媒介发布售卖广告,以每个5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刷单盗窃。据统计,冯某盗窃IS语音账号达1000多条,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而向其购买IS语音账号用于刷单盗窃的嫌疑人有数十人。
警方提醒: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此,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也属于“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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