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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仲裁受理“零证据”
2017年08月30日 06:30:0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许乾虎 于婷婷

  浙江在线8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许乾虎 于婷婷)日前,在浦江某工地上意外受工伤的龚某,到县人力社保局提交确认劳动关系的申请。由于龚某是临时被叫到工地上班,无法提交工资流水账、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甚至索要赔偿对象都不确定,按照相关规定,龚某并不具备仲裁受理条件。不过,受益于该县的“零证据受理”机制,龚某的案子从受理到调解成功,双方签订协议书,仅用了一个多月,结案速度相比改革前快了约一倍。

  “耗时久”“取证难”“负担重”一度成为困扰民工维权的难题。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劳动者维权门槛?浦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改革,创新一套劳动争议仲裁“零证据受理”机制。

  根据这项机制,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无法及时提供证据的,可在受理后至开庭前补充相关证据,必要时也可在庭后提供;当事人不便现场申请的,也可邮寄申请书,经仲裁院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口头申请也能受理,对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述的方式提出仲裁申请,由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即可。

  浦江县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到“受理零材料、案件零积压、仲裁零差错”,该局还推行首问负责制度,多元化调解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和廉政“月对账单”制度,共同推进阳光仲裁、公正仲裁、廉洁仲裁。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浦江县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8件,办结196件,结案率为99%,其中调解结案162件,调解率为84%,案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均创近5年来的新高。

标签: 仲裁;劳动争议;调解;证据;浦江县;社保局;相关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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