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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严查出租房消防隐患 一个上午连封四家单位
2017年09月07日 15:09:57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宗琳玲

  仓库和加工车间同时设置在居住出租房地下室内,办公室安在了居住出租房地下室,居住出租房地下室违法经营台球室……9月5日,义乌消防部门到福田街道、廿三里街道突击检查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一个上午接连查封四家单位。

  居住+仓储+加工,尽快整改

  检查时发现,福田三区9幢2-5单元存在两处围巾违规生产加工点。此楼地上建筑为五层,其中一楼为商铺,二层至五层为住宅,加工点位于地下一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说:“当时,工人们正忙碌地进行加工包装,地下室内摆放着许多围巾成品的货架,地下杂乱地堆放着大量待加工的围巾及布料,室内无任何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狭窄,线路私拉乱接。这两个围巾加工点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检查人员用真实案例向各场所负责人讲解了违反消防规定生产加工的危害性,要求尽快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居住+仓储+办公,立即查封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一处居住出租房地下室查封了一家名为义乌市卡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该地下淘宝电商不仅设置地下办公场所,还将袜子、化妆品等易燃易爆货物堆放其中。“地下室是不能同时办公和仓储的,你们不知道吗?”“不知道啊,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也没发生什么安全事故。”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义乌市卡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无所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且存侥幸心理。

  居住+经营,同样不允许

  “是不是我把疏散通道再设置一个,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就可以进行消防审批重新开业了?”“同样不允许。消防法对地下室经营场所在建筑面积、防火分隔、安全出口数量、防灭火设施方面都有很多严格要求,只有消防审批合格方可开业经营。但是,住宅式地下室是绝对严禁开设经营场所的。”“唉,如果早知道不符合消防规定,我是绝对不会开这家店的……”来自江西的程先生在廿三里下娄小区22幢1单元地下室内私自经营了一家台球室,因为不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煞费苦心开起来的店落得个被查封的下场。

  消防人员介绍,这四家地下室都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现象。根据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规定,民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成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义乌消防分别对四家居住场所地下室部分予以临时查封。


标签: 消防;隐患;租房;安全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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