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司法体制改革情况:
金华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10年居全省首位
2017年12月29日 16:21:27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 记者 潘逸

  金华晚报12月29日讯(记者 潘逸)12月2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情况通报会。记者获悉,2017年1月至11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案件179171件,占全省结案数的12.2%;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264.19件,超出全省均值55.75件,连续第10年居全省各地区第一位。

  浙江是中央批准的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于2015年7月确定在全省11家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有我市的浦江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虽不是司改试点法院,但为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陆续出台了《综合部门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操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关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业务庭负责人带庭助审制度》等,并积极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政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对第一批试点的浦江县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指导。

  按照以案定额、按岗定员、总量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框架》要求,在中央政法编39%幅度内控制法官员额,经省编委审核的员额法官人数内,经过个人申请、业务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上报省法官检察员遴选委员会遴选把关,省高院党组同意,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等程序,分两批从原来的749名法官中遴选产生541名员额法官,占全省法院员额法官5228名总数的10.3%。


标签: 法院;法官;司法体制改革;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结案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