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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文直指充电隐患 金华严管电动车守好城市安全底线
2018年01月31日 15:59:43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朱静怡 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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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时代花园小区共享充电站 

  金华日报1月31日讯(记者 朱静怡 文/摄 黄露/制图)每到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陆续返家,楼道里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也多了起来。走近些,就会发现这些楼道口缠绕了各种为电动车充电的电线,有的沿着楼道里垂挂而下,有的从窗外“飞”出,随意横穿大半幢楼房的外墙。这种凌乱的景象,在很多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房集聚地带,已是见怪不怪。

  在看似混乱的背后,有关部门的积极治理已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前不久,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时间,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被推上了舆论关注的风口。

  在电动车停放充电管控上,浙江省走在了全国前列,去年9月台州玉环一出租房因电动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造成11人死亡,省公安厅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严格管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金华公安消防部门也及时出台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十条严管措施》,明确了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处罚。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金华不少社区居委会、物业已经提前行动起来。有的为电动车圈出固定的停车区,有的设置了投币或扫码付款的共享充电桩……疏堵结合,既方便了居民停车,又为城市安全守住了底线。

  这些区域严禁电动车停放充电

  公安部下发的《通告》强调,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通告》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另外,《通告》明确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车主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在浙江省《关于严格管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里,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规定更详细,除了细化禁止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区域外,还提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独立设置,除室外敞开区域的集中停放点外,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充电插座或装置应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

  老旧小区城中村“飞线接电”令人忧

  记者走访发现,市区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历史原因,居民充电不方便,不少居民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而且很多电动车都是停在楼道里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1月28日下午,记者在市区江北五星公寓小区里看到,几乎每个单元楼道口都有电动车在充电,有的电线是悬空挂在外墙的,有的则固定在水管上,还有的缠绕在空调外机的架子上,有的还用透明胶把插线板固定在扶手栏杆上。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老旧小区,金发豪园小区不少停在一楼架空层的电动车,也是私拉“飞线”充电的。

  这种接电乱象在城中村等出租房密集的地方更突出。当天,记者来到市区三路口社区,看到不少出租房楼道口外面都缠着密密麻麻的充电线。有的是用接线板延长接电,更常见的是一种线路超长的立体式插座,有的一个接头能同时插三四个插头。

  一名正推着电动车准备外出的租户告诉记者,他住在4楼,楼下没有车库,只能这样充电。“这种线应该比较安全吧,我网购的,卖家说能防雨”。

  记者看到,在三路口社区一处出租房楼道里外停了7辆电动车,其中有4辆正在充电,所有的线都是从楼上牵下来的。看着在风中摇曳缠绕的电线,着实让人为消防隐患捏一把汗。

  随后,记者又来到江北府上街一带,发现电动车在楼道口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住户担心自己的接线板被人家偷用,就把线往树上绕,接线板套上塑料袋藏在树丛里。

  “圈地”停放共享充电站正在推广

  前不久,记者在武义采访时,看到桐琴镇一社区刚完成改造,一次性投入7万多元设置了一批智能充电站,还配备了停车棚、车位,方便居民、租户使用。

  这种智能共享充电站,目前正在全市推广。

  1月27日,记者在金东区多湖街道王坦社区看到,房屋外墙有序安装了不少黄色箱子,这就是共享智能充电站,一个站可提供10个充电位。车主只要选择一个空闲的插座停好车,记住编号,将电动车配套的充电器输出线插入电动车后,输入插头插到与编号对应的插座上,然后到箱子前投币或刷卡,1元充电4小时,2元8小时,3元12小时,以此类推。

  在市区高层小区,这类智能充电站也越来越多了。市区江南利玛国际小区地下车库里,有专门划分的几个电动车停放区,墙上就安装了智能充电站。“蛮方便的,比自己想办法接电线充电省心多了。”一名小区业主说,物业为电动车“圈”了停车位,跟私家车待遇一样,感觉不错,大家都很愿意规范停车。

  时代花园小区10号楼和11号楼中间有一个电动车智能充电停车棚,“去年我们先安装了一种微信扫码付款的充电站,很受年轻人欢迎,但老年人反映不会操作,于是我们又新增了两台投币的。”时代物业秩序维护部经理朱华介绍,在这批智能充电站之前,物业为了管好电动车停放充电花了不少心思,在地下车库划定停放区域,再在墙上设置分电表,分出多条线路,用一个个木箱子把插座、空气开关罩起来,供业主租用,按电表缴费。“这几年电动车数量猛增,这100多个充电桩位根本供不应求。”朱华说,小区以前的办法是固定使用人,流转率很低,而现在引进的智能充电站却可共享。

  1月24日,时代物业已在小区里张贴公告,春节前将对老的这批充电桩位进行改造,升级成智能充电站。目前,相关设备企业已在小区里进行勘察,届时小区里将设置15个智能充电站,每个充电站可同时提供10至30个插座,这将大大缓解小区电动车充电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公安消防多管齐下严管电动车

  1月11日上午,金华江南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报警:江南下官桥某小区有人在楼梯口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有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将插头拔下作断电处理。查看现场后,发现给电动车充电的充电线竟是从5楼接下,电线长约20米。当时该住户家中无人应答,一个小时后,民警再次带协管员上门走访,并将住户带回派出所调查,因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要求其整改,并依法罚款50元。

  2016年7月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28条第2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第59条规定,违反第28条第2款规定,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自新《浙江省消防条例》发布后,金华加强了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处罚。2017年,全市共处罚电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案例1911起,违反规定充电76起。

  去年经过排摸统计,金华电动车保有量约90万辆。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伴随而来的就是电动车的安全问题。记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去年,金华有21起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

  市消防支队宣传科参谋梁飞介绍,目前国内大多数电动车材料主要是ABS工程塑料、聚氨酯材料,这些塑料材料本身不具有阻燃性,而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起火后,火焰三分钟就能吞噬整辆电动车,毒烟会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且电动车在楼道内起火,直接把逃生通道切断,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飞线”接电安全隐患很大,一方面大多私自拉的电线不符合电动车充电要求,插座劣质,线路长、充电时间不受控,缺乏安全保护装置,容易造成充过头。

  从2015年起,金华公安消防支队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消防网格员巡查,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最大程度消除火灾隐患,目前,还在全市所有出租房张贴了公安部《通告》,加强宣传和普及。另一方面,疏导务工人员到上班地点专设的充电设施充电。此外,消防部门还与本地的电动车厂家联系,由厂家提供不定期的车辆免费检测、维护服务,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标签: 电动车;充电;消防;火灾隐患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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