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浦江一涉黑犯罪团伙被公诉
2018年02月13日 14:22:1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江单婵 毛巧英

  2月5日,浦江县检察院经过缜密审查,开展专题讨论,严格把握事实关和证据关,依法办理了一起高利放贷及暴力讨债涉黑团伙犯罪案,并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对陈某等7人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张某三人商议后,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高利放贷活动的公司。其中,陈某负责借款审核,黄某负责保管借条单据及后续诉讼事项,张某负责管理账目和资金。为保证借款能够顺利收回,他们先后雇用犯罪嫌疑人傅某等人催债,并授意其可以采取过激手段,只要不造成严重伤害就行。

  “我被他们叫到店里,一上来就用塑料凳子砸我,对我拳打脚踢,还用刀扎我手臂……”回忆起当天的场景,受害人小丰仍心有余悸。2016年7月,经朋友介绍,资金周转困难的小丰到陈某等人开的公司借钱,借款一万元,却出具了两万元的借条,利息提前扣除,最终拿到手只有7000元。由于当时紧急用钱,小丰也没有想太多,就在借条上签了字。不到一个月,陈某就带着一群“小弟”来找他,并对他动手动脚,逼着他还钱。出于恐惧心理,小丰“老老实实”掏了钱。

  小丰掉入陈某等人的圈套并非偶然。混迹社会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深谙高利借贷的“套路”,在“物色”借款人的时候,都会进行事先审核,专门挑选那些家庭条件较好,花钱大手大脚,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他们不排斥高利贷款,没有防备之心,父母都有能力还款,稍微使用点暴力手段,就会连本带息地把钱还了。

  经审查,陈某等人在催讨高利贷的过程中,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甚至非法拘禁他人,进行威胁恐吓,实施各类违法犯罪10余起,攫取高额经济利益,严重侵害了受害人及群众的安全感,破坏了社会秩序。

标签: 陈某;非法拘禁;放贷;犯罪嫌疑人;浦江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