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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去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3万元
2018年03月15日 11:20:37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舒珊珊

  金华日报3月15日讯(记者 舒珊珊)“去年,永康市消保委共受理调处消费者投诉举报180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3万元;实现消费者投诉受理率100%、处置率100%、回访满意率98%以上,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4日,记者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永康市消保委第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永康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积极落实“放心消费”行动,让百姓的消费行为得到有效保障。

  去年以来,永康消保委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永康”品牌,建立了142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财险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设立了18家消费维权联络站,大力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建立国民消费教育基地,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进一步提高消费教育的引导力。同时,积极开展“千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网络经营者诚信承诺签名”、金融消费维权三年计划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构建消费维权专家“智库”,组织义工开展维权活动。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消保委主任徐忠飞说,今年,永康消保委将围绕“放心消费在永康”这一目标,打造消费维权铁军,把永康建成放心消费城市。

标签: 消费者;维权;消费;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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