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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未放警示标志后方货车追尾掀顶
2018年05月08日 10:12:04 来源: 义乌商报 通讯员 宗琳玲 宋国民 记者 骆红婷

  5月6日16时35分许,金义东公路黄路村变电所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卡车在行车途中因出现故障而靠边停车,却未放置交通警示标志,致后方小货车追尾,司机被困,义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救出被困司机。

  据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时,小货车车头已严重变形,车顶整个被掀开,副驾驶室全部没入卡车底部,司机的右脚被仪表台死死卡住,满脸是血,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消防人员利用无齿锯、扩展器进行营救,十几分钟后,从车顶救出司机,抬上120救护车。

  “你怎么不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呢?”救援人员事后询问大卡车司机。谁知,这名司机竟然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放置三角反光警示牌,安全意识实在太淡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义乌消防提醒:车辆发生故障时,尤其在视线不好的傍晚和夜晚,一定要开启应急灯,并在规定距离内设立警示标志,避免发生此类交通事故。

标签: 消防人员;司机;故障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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