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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一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12月25日 06:39:4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

  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委获悉,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慧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9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慧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经查,郭慧强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郭慧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失守纪律底线,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郭慧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郭慧强第七届金华市委委员职务,终止郭慧强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婺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郭慧强违纪违法所得;将郭慧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郭慧强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是虚荣心滋长了贪欲,贪欲淹没了道德和纪法,不仅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还彻底毁了这个家。郭慧强忏悔,会认真面对党纪国法的惩戒,拿出真诚的行动向组织和人民赎罪。


标签: 严重违纪;开除党籍;纪委;违法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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