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为享口腹之欲4名男子 “打鸟”被捕
2019年01月07日 16:14:59 来源: 金华晚报 倪国栋 程翼飞

  金华晚报1月7日讯(记者 倪国栋 通讯员 程翼飞)1月1日晚9时许,兰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梅江镇白沙村边的一片树林中,有人使用弹弓向鸟儿下“黑手”。接到报警,该所组织警力迅速赶往现场。

  “抵达后,我们看到路一侧的树林里有手电筒在闪。”民警追寻光源,发现几名可疑男子正在用手电筒寻找小鸟。随即民警在现场共抓获4名嫌疑人,并查获弹弓2把、钢弹珠34颗、手电筒2台、鸟类5只。

  经询问,当晚7时许,4人吃过晚饭后相约出门“打鸟”,开车来到附近的树林。“这边树多,鸟也多,我们觉得野生的鸟好吃!”王某交代,他们特意买来射击小鸟用的弹弓和钢弹珠。来到树林后,他们明确分工,其中王某和陈某负责拿弹弓“打鸟”,张某负责拿手电筒找被击落的鸟,而柳某则拎放鸟袋子。

  经兰溪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初步鉴定,5只被击落的鸟分别为两只乌鸫鸟、两只珠颈斑鸠、一只白头鹎,均属于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4名男子因非法狩猎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醒,美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切莫以赚“外快”、解嘴馋为动机,不顾禁令,非法狩猎。如发现有非法捕猎、杀害和养殖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标签: 兰溪;打鸟;非法狩猎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