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你的远光,刺眼中带伤”——金华交警让罚单带上温度
2019年05月05日 15:27:18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 倪国栋 钱玉蓉

  金华晚报5月5日讯(记者 倪国栋 通讯员 钱玉蓉)“各行其道,各自安好,非机动车请骑行在非机动车道内。”“你的远光,刺眼中带伤。”“文明有序停放车辆,也是城市美丽的风景。请勿违法停车。”……类似这样的交通标语,大家在路上肯定见过,但是写有宣传标语的罚单,您有收到过吗?

  4月29日,交警直属二大队在市区东市街和光南路路口开展整治活动,市民王先生由于骑电动车违法载人,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针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这个罚单上写的是……怎么还有二维码了?”原本一脸郁闷的王某仔细看了看处罚决定书,脸上的表情“多云转晴”。原来,处罚单上显示了“超载一人,危险十分。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宣传语。

  “以前,我们开罚单的时候,系统只会显示出和违法人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和处罚依据。现在多了温馨提示,更显温暖。”执勤交警说。

  根据交警的介绍,记者发现,现在的处罚决定书与之前的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最下方多了“金华交警提醒”的栏目,不仅有温馨提示,还附有一个二维码。市民扫描二维码后,可以直接进入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可以查看最新的交管资讯,还能在线处理查询、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这样的罚单已经开始在交警直属各大队使用,下一步将扩大至全市进行推广使用。

标签: 交警;罚单;决定书;处罚;交通违法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