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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
金华市困难企业获返社保费近8亿元
2019年08月08日 09:18:35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张帅 赵子靓

  金华日报8月8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赵子靓)昨天,记者从金华市税务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市政府决定对裁员率不高于5%,且符合金华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工业企业或受经贸摩擦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返还上一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额的25%。截至7月底,全市已累计返还社保费7.46亿元。

  近日,浙江普莱得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账户收到了市人社部门转入的83.21万元社保费返还款项。“社保费缴了还能返还,以前从来没有想过。”普莱得电器负责人杨伟明说,这份政策“红包”给企业注入“强心剂”,降低企业缴费压力的同时,增强了企业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据了解,像普莱得电器这样享受到社保费返还政策红利的企业全市共有18317家,预计返还社会保险费7.81亿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但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等行业不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

  市税务局密切配合人社、经信、财政和商务部门共同做好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人社局筛选确认返还企业名单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税务部门根据最终的返还名单开展2018年度企业缴费金额提取,并下发各主管税务局逐户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人社、财政部门进行费款返还。

  同时,税务部门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实现企业收取社保费返还款“一次都不跑”,为企业提供便利。税务部门提醒,在社保费返还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企业符合返还条件但未纳入本次返还范围的情况。这部分企业可适用兜底政策,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核确认后将资金返还给企业。

标签: 市税务局;税务部门;返还社保;困难企业;社保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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